规范用语,统一称谓      

  • 南瓜叶

    我认领《出走社栏目定位<$1$3》和《出走社栏目定位<$1$3》两相法度,其中只在《出走社栏目定位<$1$3》中,出现“社友”1次,修改为“社民”之后,本人未发现改变法条原意之处。

    说明:

    1、上述访问权限指发帖权限,看帖权限向所有社友开放。

    2011年11月01日
  • 南瓜叶

    社友穿山癸已经将社友一词编入出走词典,法度中出现该词条时,自动标示为蓝色,很好识别。考虑讨论时间有限,不能保证每位议员在讨论期间都有充足的时间,具备条件的议员完成两条之后,还可以继续按顺序认领。

    2011年11月01日
  • 南瓜叶

    赞同穿山癸的建议,网民、网友统一替换为社民。

    2011年11月01日
  • 穿山癸

    在《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准则》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26 中,第一条出现“网民”1次,第二、七、八条出现“网友”共5次,以本人理解,属于对社民的误写,也应当予以修订。如本议案提案人及其他议员同意,比照可在本议案内修订;如各位议员不同意,本人将在本议案投票后,另提议案修订。

    合并前列修订,完整修订后的条款如下:

    一、独立:社区公职人员均直接或间接由全体社区公民选举产生,各自独立地对全体社民和各项法规负责,互不统属,除制度本身所规定的纠错机制之外,其合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受其他公职人员的干预和制约。

    五、效率:社区公职人员注重效率、及时有效地处理公共事务,积极响应社民的要求,尽管做出回应,不得敷衍塞责,推诿卑躬拖延。

    六、责任:社区公职人员之间须分工明确,理事、社长等日常维护人员对社民、文章等的操作均签名进行。

    七、服务:出走社公职人员应热心为社民服务,利用MSN、邮件、QQ或公开发文等方式,回答社民的问题,对社民在社区生活或出走节目进行指导。

    八、避免纠纷:当理事因处理违规与社民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MSN、EMAIL、QQ等方式进行沟通和解释,若仍有分歧,公职人员应建议对方向仲裁提起申诉。而不得在公开场合与对方争吵。

    2011年10月31日
  • 穿山癸

    上列关于《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准则》的修改,第一条中“社区社民”应为“社区公民”,修订后第一条全文如下:

    一、独立:社区公职人员均直接或间接由全体社区公民民选举产生,各自独立地对全体网民和各项法规负责,互不统属,除制度本身所规定的纠错机制之外,其合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受其他公职人员的干预和制约。

    2011年10月31日
  • 穿山癸

    《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准则》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26

    《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准则》正文中,出现“出走社员”1次(第一条),根据出走辞典“出走社员”词条及《出走社宪章》,应当修订为“社区公民”;出现“社友”2次(第五、六条),根据本议案应当修订为为“社民。以上修订之后,本人未发现改变法度原意之处。有关修改如下:

    一、独立:社区公职人员均直接或间接由全体社区社民选举产生,各自独立地对全体网民和各项法规负责,互不统属,除制度本身所规定的纠错机制之外,其合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受其他公职人员的干预和制约。

    五、效率:社区公职人员注重效率、及时有效地处理公共事务,积极响应社民的要求,尽管做出回应,不得敷衍塞责,推诿卑躬拖延。

    六、责任:社区公职人员之间须分工明确,理事、社长等日常维护人员对社民、文章等的操作均签名进行。

    2011年10月31日
  • 穿山癸

    《出走社社友分级方案》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24 应更名为《出走社社民分级方案》。

    《出走社社民分级方案》正文中,出现“社友”共3次,修改为“社民”之后,本人未发现改变法条原意之处。有关修改出现在前言和第一条,如下:

    为解决虚拟网络中自然人与注册名名实合一的难题,对资历、动机、理念各不相同的出走社社民的自我定位、自我分类进行界定,明辨不同类别社民各不相同的权利、义务、权限、行为边界,为出走社的宪政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特制订本方案。

    一、出走社社民分为三级,依次为社区嘉宾、社区居民、社区公民。

     

    2011年10月31日
  • 穿山癸

    我认领《出走社社友分级方案》和《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准则》。

    2011年10月31日
  • 南瓜叶

     为维护出走社的原则、宗旨和秩序,保证网站的生存和正常运行,保障社友的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三条 禁止评论(包括肯定或否定)超过10%的本社社友所定居的任何现存极权政体的历任最高层政治人物、政治事件(包括内政、外交两方面),以免刺激该政权对本社采取屏蔽手段,给相关社友访问网站带来不便。

    第五条 禁止对其他社友的智力、相貌、职业、婚姻状况或其他客观条件等进行恶意否定性评论。

     第六条 禁止使用社会公认的攻击性贬意词如卑鄙、下贱、下流、小人、流氓等对其他社友的道德状况进行否定性评论。

     第八条 禁止对其他社友进行人身威胁。

     第九条 禁止泄露其他社友未在本站公开过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他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 禁止非社区公民超越《出走社社友分级方案》规定的行为边界发言。

    在《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1$3》中总计查找到上述八处需要替换为社民的句子,本人没有发现替换后改变法条原意之处。

    2011年10月31日
  • 南瓜叶

      一、出走课题的界定:

    1、出走课题的定义:出走课题是出走社自创的术语,它主要是指出走社社友在不太远离社会文明的野外环境尤其是山地环境中进行的徒步活动,偶尔这种徒步也可以在非野外环境进行,另外,出走社友所策划、组织和共同参与的思想学术、文化娱乐性聚会活动,也归入出走课题的范畴,后者又称为聚会课题。参与同一课题的所有社友构成课题组。

    三、关于课题开题人、结题人的条款:

     2、开题人的资格:除了因过错被禁止提交课题社友,积分不低于980分,参与过三次以上(含三次)出走课题,等级在社区居民以上(含社区居民)的社友均有资格开题。建社初始阶段,由社长担任开题人。若有特殊理由,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社友也可向社长申请,由社长特许其提交课题

     四、关于课题分担者的条款:

     1、分担者的资格:年满18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不适合野外出走的疾病的注册社友,未被开题人列入规避名单,且没有报名后无故缺席的不良记录者。

    六、处分条款:

    1、课题计划违规经社友举报,证实不可行,予以中止。

    在《出走课题公约》中总计查找到上述八处需要替换为社民句子,本人没有发现替换后改变法条原意之处。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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