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请公民大会审议   

  • 小撮 2009年5月19日

    我提名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行香子为社区公民,注册于2006-11-16 23:56:38,距今超过1年,最后一次出走时间为2009年5月17日,距今不超过100天。具备社区仲裁候选资格。

    该社友拥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思维缜密,做事严谨,待人公允,热心于公共事务,熟悉出走社制度文化,能够胜任社区仲裁一职。

     

  • 老周
    同意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2009年5月23日
  • 阿贤
    同意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2009年5月20日
  • 鬼道
    同意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2009年5月20日
  • 同意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2009年5月20日
  • 薛淡
    薛淡同意对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的提名。
    2009年5月20日
  • 静走
    我同意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2009年5月20日
  • 史努比
    行香子对事物的观察敏锐,分析问题全面客观,我同意行香子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2009年5月20日
  • 武林阿混

    行香子性格沉静,做事有条有理,我同意。

    2009年5月19日
  • 右尼
    同意行香子为候选人.
    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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