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迷惑了:
经过27位出走社公民的投票,由我发起的《<出走课题公约>增补社群配额限定条款》动议,于1月1日被正式列入了议题后,我很认真的在该议题后做了两个说明性回复,期待收到大家的具体意见,因为议题阶段才是出走社宪政时期立法的实质阶段,可惜,迄今为止,尚未在回复中得到什么响应,我有些疑惑,莫非大家对我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条款”都表示完全认同?
然而今下午,我投完patch发起的《课题人员录取新增的社群配额是否违反<出走课题公约>?》决议票,看到投票结果的时候,我就彻底迷惑了!
大家只要稍微仔细看一下、想一下就会发现,patch和我分别发起这两个议题,其实是互斥的,如果大家确实是支持我的议题,patch的决议不该有这么高的赞成率,现在投票人数还有限,还不能做出判断,但如果这种情况延续下去,就不得不让人怀疑部分公民对待出走社公民权利的严肃性了,但愿我的忧虑是多余的。
但我仍然真切的呼吁:请大家务必珍惜手中的选票,认真阅读相应法度、议题内容及议题后的讨论,谨慎对待自己的决定,处在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社会状况中,一次真正有效力的投票机会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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