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阅相关议题:修改《社名使用规则 》中,第二条,违禁社名的纠察部分内容
提请公民大会表决:
《社名使用规则 》第二条原文
二、违禁社名的纠察:
1、对涉嫌违禁的社名,任何社友皆有权投诉。投诉应在社区仲裁会公开举行。
2、被投诉的社友如果在一周内对投诉提供合理的解释,经社长认可,可以继续使用该社名。
3、无合理解释的涉嫌违禁社名,须在一周内改名。
4、逾期无解释也未改名的涉嫌违禁社名,予以封禁处理。
对原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1、对涉嫌违禁的社名,任何社友皆有权举报。 举报应在社区理事会公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