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长期以来,同事、亲友介绍,是出走社成员了解、加入出走社的一个途径,大部分经由此途径进入出走社的社友在听到介绍后自己注册,并以自主的方式使用自己的账号参与出走社的公共生活,很多人成长为出走社的公民,但也有个别社友在介绍自己的亲朋来出走社时,或多或少采取了越俎代庖的方式,甚至极端者从注册到报名到写报告,一手包办,提供了“一条龙服务”,这样,一方面造就了一批名义上有出走社账号,也参加出走,但从来不访问出走社网站,对出走社的制度、文化、习俗毫无了解更谈不上认同的“出走社成员”;另一方面,这些“出走社成员”所对应的账号,掌握在他们的代理人手中,成为傀儡账号,对出走社的组织、制度构成了隐患,使《出走社准实名制方案》成为虚设。傀儡账号的持有者可以用这些账号给自己或自己喜欢的人加分、推荐文章,给自己的反对者扣分,用傀儡账号发言造势,更有甚者,当傀儡账号被“培育”成社区公民时,可以被用来投票,以影响表决和选举结果,持有多个傀儡账号,意味着拥有超出了普通社友的权力,一个持有很多傀儡账号的人,会成为出走社自由民主宪政制度的巨大威胁,成为出走社未来的恺撒。为了遏制这一潜在威胁,特制订本法案。
一、原则性条款
1、反对替他人注册出走社账号并持有其密码。
2、反对使用他人的帐号进行报名、发言、评分、投票等操作。
3、反对把自己的账号交付给他人使用。
二、系统强制条款
4、6小时内,系统限定使用同一IP地址报名同一课题的账号不得超过2个。
5、30分钟内,系统限定使用同一IP地址发言的账号不超过1个。
6、系统记录发言、报名的账号的IP地址,并公示其后三段数字。
三、人工处理条款
7、社长和理事有权对涉嫌由他人代笔的来稿予以退稿处理。
8、对于已发布的文章,若涉嫌由他人代笔,读者可提出质询,质询时须提供相应证据;质询的信息由社长书面通知被质询者,若通知后一周内不答辩,则视为承认违规;若答辩,则由理事会投票决定是否接受答辩意见,答辩意见被否决的,则认定违规,并做屏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