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议事会讨论《出走社社民分级方案 》4、等级的获得和变更   

  • 南瓜叶 2014年1月16日

    目前等级的获得和变更,仅仅涉及社民升级方面的内容,变更是单向的。

    建议增加:完成升级之后,已获得居民、公民身份的社民,有权选择放弃所获得的居民、公民身份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

    自愿放弃之后,能否再次获得升级机会需要一起考虑。若允许再次选择升级,应设定相应资质以及和上次放弃的时间间隔。

    您是否赞成将该讨论主题列入正式议题?

    结束时间:2014-01-16 10:42

    应投15人,实投11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9 81%
    1 9%
    1r 9%
  • 雨飞飞
    我认为居民可以选择放弃升级为公民的机会,如果再想成为公民的话应该间隔一定的时间并且要从新回到嘉宾的身份,和新人一样的一级一级的升级。
    2014年1月22日
  • 南瓜叶
    @穿山癸  
    明白了。
    表决赶上春节放假,有些着急少算一天。
    2014年1月22日
  • 穿山癸
    提案时间为2014-1-16 11:25:38。按议事程序,2014-1-23 11:25:38后可以提交决议草案,届时提案人应该收到系统提示。
    2014年1月22日
  • 南瓜叶
    是否应该提交决议草案了?
    2014年1月22日
  • 刘全
    我赞同建立关于公民身份的退出(降级)机制,居民身份则没必要。参议员小撮、众议员南瓜叶、参议员如果的提议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思路:宽松、一致性、严格。我还没想好支持哪一种,各自都有道理。不确定性在于,法案通过之后,不知道有多少公民会选择降级,假设这个数目过大而不再给予其重新升级权利的话 出走社的根基是否还牢固?
    2014年1月20日
  • 如果
    我觉得,一个公民放弃了自己的公民地位,以后就只能永远成为社区嘉宾。每次出走都要写报告,才能进行下次出走,并且没有再次归化的机会。
    2014年1月20日
  • 南瓜叶
    考虑到升级提示现在已经明确明确,归化之外尚有放弃的选择。
    公民自愿放弃所获得的公民身份及其相应权利义务,对于当事人是理智清醒的决定,客观上讲,不存在再次升级的需求。
    和首次升级提示选择放弃之后,不再次出现升级提示相一致的原则,放弃公民身份后,不再给予再次升级的机会,更有利于严肃对待升级降级,而避免沦为儿戏。
    2014年1月19日
  • 京都水怪
    同意自己真实意愿
    2014年1月19日
  • 晴朗天空
    我赞成自愿的降级制度,降级后如果愿意升级还依照原规定,符合条件,自己选择升级。
    201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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