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度应有时效   

  • 南瓜叶 2012年8月09日

    现实社会的法律是有时效概念的,目前出走社的法度还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定。

    按照编辑时效的限定,超过一周作者失去编辑权,网络行为规范等相关法度的时效可以考虑限定在两周之内。超过两周的,理事依然按照相关法度对违规文章言论进行处置,但当事人不再受到处罚。

    有限的公共资源优先用于解决当时的事物,不必沉溺于以往。

    确保网站数据库的安全,理事的编辑时限也应有明确限定。建议超过三个月的文章,理事也不可编辑修改。确实需要修改的,理事可以向社长申请,由社长实施。

    社长的编辑权不超过一个任期的时限,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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