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公职人员任职条件的调查   

  • 龙棒 2012年6月14日

    因渎职或违反法度而被解除公职的原公职人员自解除公职日期开始,在等同其原职位法定任期时长的时间内不能担任任何公职。

    增加公职人员任职条件

    结束时间:2012-06-29 11:22

    应投132人,实投46人 已结束

    类别:问卷调查

    资格:社区公民以上

    民间性质 不记名 直播

    36票 80%
    9re票 20%
  • 龙棒

    @任然118  只是针对渎职和违法的。

    2012年6月14日
  • 任然118

    原则上同意这个说法,不过应该严格按照相关免职文件来执行,自行辞职的不算。

    比如很多政府也会集体辞职,这不代表任职官员的失职,而是一种政治常态。

    2012年6月14日
  • 龙棒

    既然是无限期任职,也属于法定任期期限且职位也非常重要,那么惩罚起来也更重,无限期弃用。

    2012年6月14日
  • 南瓜叶

    无任职期限的公职人员该如何考虑?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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