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议事会废除《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第十五条      

  • 京都水怪

    大众认同的可以使用

    2012年6月10日
  • 穿山癸

    不赞同完全废除。理由如下:

    方音(方言)是大众语言的一部分,很多方言语汇因为其形象性、诙谐性最终进入大众通用语言,如社会大众广泛接受的“雄起”“埋单”“堂客”。一篇文章通篇文字采用方音方言则导致阅读理解上的困难,如“执法记录”栏目里封禁的出走报告、广东报刊常见的粤语文字,但(极)少量的方言文字能够展示地方特色,增加文章的趣味性,应被允许。

    错别字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无意为之,纯属打字错误,应该是尽力避免的。再是有意为之,读者很容易理解,通常意义会发生改变,也能增加文字的生动性,如我社区用词“哑剧”。

    方音、错别字不是网络流行搞怪语言,现行法度文字上有问题。注意到网络流行搞怪语言也是一种语言方式,往往并不规范,通篇网络流行搞怪语言显然是不可取的,但少量使用也能增加文章的生动性,具有时代感。

    我的意见是对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建议调整为:

    发贴应当使用规范语言文字,尽量减少错别字,避免大量使用方言语汇和网络流行搞怪语言。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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