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说革命家史:记一次离家出走   

  • 小撮 2005年6月21日

        小王子真是个乖孩子,长这么大,还没有离家出走的经历,可敬,也可叹。

        在一个男孩子成长的历程中,打架、逃课、早恋、离家出走等等不守规矩的行为,都是宝贵的经验。明白这个道理,已是成年之后。回首往事,遗憾不少。如果再活一次,一定不再如此循规蹈矩。在本人早年的平庸履历中,如果有什么算得上离经叛道的话,那就只有几次离家出走了。

        我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6岁。

        起因是欺负小朋友,被老爸撞见。

        那个小朋友是我的“副官”,年龄比我还大一岁,但得过大脑炎,智力发育不良,只能屈居人下。那时候我们家住在一个社办工厂的房子里,是公社分配给我爹妈的(他们是乡村教师),跟周围的村子都有一段距离,后面几个小院,住的都是公社下属机构的公职人员,供销社营业员、医生、银行职员等等,构成一个微型社区。这个小社区的孩子加起来不到10个,与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子只有“副官”一个,也是没得挑。我已经不记得为什么叫他副官了,可能模仿某部电影吧。公正地讲,他是一个忠心耿耿、恪尽职守的“副官”,每次见我,都双脚啪得一并,立正敬礼,颇能满足我的虚荣心。于是我也很配合地摆出长官的架子,对这位“下属”很是不客气。

        那天,“副官”不知从哪儿捡来一根烟,鬼鬼祟祟,猫着腰缩在墙脚,把烟叼在嘴里,正在那儿划火柴,划了好几下还没划着(可能是做贼心虚吧)的时候,我正好从旁边经过,抓了个正着。那时候我还是很正统的,抽烟在我脑子里面是跟特务流氓之类划等号的。看到“副官”如此不学好,我怒其不争,一股浩然之气顿时升腾起来,于是一把抢过烟头,捏碎,扔在地上,又飞起一脚,踹向副官的臀部。

        恰在此时,我老爸推着自行车从外面回来,目击了我的“暴行”。他大喝一声,做出要过来打我的架势。他的车上放了好多东西,好象是买的菜,这些负担使得他不可能立刻采取实质性的行动。但他的气势是很有震摄力的,我已顾不上教训“副官”,撒腿就跑。身后还传来老爸威胁性质的叫嚷,“回头再跟你算帐”之类的。

        当时的形势,用时下流行的句式来形容,就是,老爸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虽然老爸并没有真正追上来,而是推着车回家了,但看他当时盛怒的样子,这事没完。这可以理解,以前,我也犯过很多错,但都属于不听话,或者无意中的过失。而这一次,性质严重:欺负残疾小朋友,是品质问题了。以我当时的是非观,也很惭愧于自己的行为,不但是惧怕处罚,更感到无颜面对家人。

        于是,有了这次离家出走。

        说是离家出走,有些勉强。出走得其实很近,就在离家三里地的镇上。时间也不长,上午走的,晚饭前就回了,只误了一顿午饭。走的时候,只想得过且过,躲过眼前的困境,至于明确的目的地,具体的计划,那是没有的,一个6岁的孩子,也只能如此了。

        当时兜里只有2分钱,那时2分钱够不够买块饼,我记不清了。我揣着这2分钱在镇上漫无目标的闲逛,如果是现在,大概要进网吧里消磨时光。但那时,没有太多消遣。电影要到晚上才有,而小人书摊只有市里有,镇上还是空白。对我来说,市里,那是一个太遥远的概念,以我当时的魄力,是不敢想的。我那2分钱最后是交给了一个玩魔术的,获准进入一个黑乎乎的小屋,一个高高的台子上,放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有颗人头,当然不是血淋淋的那种刚砍下的人头,而是一颗很正常的、活生生的人头,头发在上,脖子在下,摆得很正,脖子以下的部分,被盘子和台子遮着,看不见。以我6岁的智力,也看得出来,那不过是一个人脖子上套了个盘子躲在台子后面。那家伙还冲着我乐。他妈的,2分钱就这么给骗了。

        后来的时间是在一个废弃的大房子里消磨的。那个大房子不知原来是干什么用的,现在则被一群打扑克的老头占领了。他们可能在赌博,也可能只是玩,我已经记不清细节了。他们玩的是极可能是最简单的争上游,我也会玩的,否则我不会津津有味地观看一下午。直到他们散了,我也觉得饿了,想想实在没地方可去,并且时间过了这么久,老爸或许已经消气了吧。于是回家。

        家里已经闹翻了天。动员了十几位亲戚朋友,到处找,连市里都派人去了。最搞笑的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我离家出走的原因,老爸忘掉了中午我犯的错误。看来,他并没有把我的错误看得有多严重,也不知道他的威胁在我心里的份量。他们以为我是被人贩子拐跑了。我呢,也没有提中午欺负小朋友的茬。在我的安全回归带来的一片喜悦气氛中,我的过错被彻底遗忘了,甚至这次事件也没有被定性为离家出走,我顺水推舟地解释为在外面玩得高兴,一时忘记了回家。

         只是,对“副官”那份愧疚的心情,迟续很久,以至于一直躲着他,我的“副官”从此“失业”,几个月后,我上了学。他永远失去了“复职”的机会。




    本文已在[2006-3-8 13:39:32]被作者重新编辑。
  • 小撮

    “副官”再也没见过,我家在那儿只住了不到一年就搬了,再也没回去过,03年带史努比回老家,想跟她分享一下我战斗过的地方,特意乘班车经过那个地址,我的“故居”已经被一个汽车维修部取代了。“副官”的现状如何,可以想象一下,他比我还大两岁,因为当时没有培智学校,上普通的学校怕挨欺负,所以他父母一直没送他上学,现在估计跟年迈的父母一起,靠父母退休金或低保维生。

    2012年6月25日
  • 荷包

    有趣,六岁的事情怎么会不记得,我也记得五六岁时候的事情了。

    2012年6月25日
  • 巴迷
    我非常想知道那個副官後來、現在怎麼樣了?你就再沒見過他?
    2012年6月24日
  • 南城_eva

    呵呵

    2012年5月28日
  • 刘全

    soso0: wink

    撮社真不一般,6岁发生的事情竟然记得那么清楚~

    2012年5月28日
  • soso0
    "某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句型已经存在了6年有余?[吃惊]时光再这么飞,会不会晕车啊
    2012年5月27日
  • 大狮
    堪称历史悠久啊!
    2007年1月22日
  • 开心

    行香子,你可真行啊,这么老的文章都被你挖出来了

    佩服佩服

    好喜欢那句“老爸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呵呵

    2007年1月22日
  • 行香子
    宝贵的2分钱啊!
    2007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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