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出走课题公约》中课题移交条款的动议      

  • patch 2016年11月16日

    自在鱼公民的课题报告《在这个操蛋的世界里认真地活着

    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18499

    记述了她和公民瑶佩在课题中分工协作,一人负责开题带路,一人负责拍照写结题报告,我认为课题这样的安排是完全符合出走社的精神追求的,理应大力提倡。但是囿于《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22
    “第十七条 ……禁止由他人代笔写出走报告。”,这样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同时,课题本身是允许移交的,就是说开题人和结题人是可以不同的。只是课题公约中对课题移交条款的限制,只能是开题人不能参与课题时才可以移交课题,因此不能在课题中达成这类有效的分工合作模式。

    所以,现在我提请议事会讨论,是否应修改课题公约中对课题移交的限制条款,促使课题组更多人参与分工协作,使社民更多践行自助与合作的理念,使课题质量得到更好保障。

    您是否赞同就此案例进行法度方面的修改讨论?

    结束时间:2016-11-19 00:50

    应投13人,实投13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动议)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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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撮
    @穿山癸 应考虑对代码和页面的改动尽可能小,用户的操作流程尽可能短,学习成本尽可能小。
    在非嘉宾非开题人成员发报告的页面增加一个复选框,标志一下这篇报告是我替开题人写的,这是学习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了。同时在提醒开题人写报告的对话框增加一句话:如果您写报告有困难,可以跟课题非社区嘉宾的某课题组成员协商,委托其执笔,在提交报告时勾选“受托结题”即可。
    这个技术解决方案是我能想到的最简洁的方案。用户界面改动最小,开题人看了提示就会找人,找到的人写报告时多一个勾选。后台程序收到有勾选的报告,就认定已经结题。
    对法度条文而言,只须要允许结题人委托其他成员执笔撰写就行了,不用规定技术细节。
    2016年11月17日
  • 穿山癸
    将开题和结题区分开来应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但现行法度,开题人转移(移交)课题同时也转移了自己的开题人身份。另外,社区居民升级为社区公民时,开题一次并结题折合两次有效出走,开题和结题区分开来后如何处理?
    2016年11月17日
  • 小垒
    赞同“促使课题组更多人参与分工协作,使社民更多践行自助与合作的理念,使课题质量得到更好保障。”
    但这种合作模式具体实现的手段也许不用拘泥于是否进行课题移交,比如直接在《出走课题公约》中增加委托结题方式,系统中增加分担课题成员受开题人委托撰写结题报告的选项,由开题人和撰写结题报告的参题人同时勾选委托和接受委托,报告的署名也会是撰写报告的参题人,开题人豁免再写一篇结题报告的强制。
    这样做可以避免开题人进行移交课题的复杂操作,采用友好的勾选方式,是否对开题人和受委托人来说会更便捷,具体系统实现方案可行性分析可咨询程序员。
    修改意见:
    在《出走课题公约》中,二、16 条中增加,“结题报告也可在结题人指导下,委托课题组中等级超过社区嘉宾的成员执笔完成。”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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