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一份遗嘱——关于北灵山事件的谈话(二)   

  • 小撮 2007年3月17日
     

    某友 说:

    我在看灵山的事情,夏子的死因到底有没有确切说法?

     

    小撮 说:

    没公布

     

    某友 说:

     

    小撮 说:

    怎么死的已经不重要了

    肯定不是他杀

     

    某友 说:

    主要我觉得不像是失温引起的,如果按照他们描述的话,一直在行走的人会失温,可是在那里守候了一夜的人却没有大碍

      当然其中过程可能不会说得那么详细,所以也无从判断了

     

    小撮 说:

    不失温的话 累也能累死

      跟库布齐的死法看上去有点异曲同工

     

    某友 说:

    从实心楼到停车场翻韭山过去,夏天大概要多长时间?

     

    小撮 说:

    没走过

     

    某友 说:

    表现脆弱的人倒是没有事情,还是看起来比较强的出了状况

     

    小撮 说:

    外强中干呗

      我就是外强中干

     

    某友 说:

    呵呵,现在好像还没有证据表明这一点

     

    小撮 说:

    自己最清楚

     

    某友 说:

    人很难知道自己的临界点在哪里吧

     

    小撮 说:

    知道就晚了

      不要企图去知道

      闻到味儿就躲远点

     

    某友 说:

    是啊,有的人离临界点很远的时候就很难受了,而有的人达到了还觉得没啥呢

     

    小撮 说:

    不是没觉得 而是追求那种境界

     

    某友 说:

    经历越多就越能判断自己吧,所以新人才容易出事

     

    小撮 说:

    欲仙欲死嘛

      人都有求死的本能

      死的人 都是自己找死

     

    某友 说:

    求死的本能,呵呵,倒是头一次听说

     

    小撮 说:

      这是佛洛伊德说的

    某友 说:

    你是说即使他不愿意去死,本能上也会令其走向死亡?

     

    小撮 说:

    嗯 是的

     

    某友 说:

    他老人家说得啊,那我先去补补课了,呵呵

     

    小撮 说:

    玩这个的人 有很多是被求死的本能趋使

     

    某友 说:

    按你这么说,那是死得其所了?

     

    小撮 说:

    是啊

      只是对家人 对社会而言 是一个不幸

     

    某友 说:

    实际上我只是很难接受找死这种说法,总觉得人本性求生,没什么大事,不应该是有意去死的,现在也很有些混沌啊

     

    小撮 说:

    求生与求死两种本能并存

    予以

    我的遗嘱

    我,ID:予以。现在北京。同时在绿野info跟出走社活动。ID是同一个。

    假如有一天我在登山活动中不幸出了意外,请家人以及任何关爱我的人不要哭泣,也请不要怪责于他人。请相信,能死在自己喜欢乃至热爱的事物上,能死得其所,是一种幸福。

    我死后,我的所有保险,指定受益人为我妈妈。骨灰随妈妈的心意安放。

    这辈子,能有一样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能自在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也不枉来过了。所以,请不要哭。                                              

    遗嘱撰写人网络ID:予以

    09.01.12

    此网络遗嘱法律效力等同于纸张遗嘱!

    特此声明!

    2009年1月12日
  • 咚颜

    遗嘱: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骨灰留给妈妈。

      

    2007年9月30日
  • 独行叟

    我的遗嘱:出走爬山乃我之所爱,如出意外,风险自负,与任何人无关.我死后将遗体捐献给医学界,供器官移植/解庖教学用,如医学界不要,以即着服装火化,骨灰遗弃不要,不举办任何仪式.

                                                                              立嘱人:杨连营

    2007年9月28日
  • 薛淡

    今天闲来无事,大概翻看了灵山事件的相关资料.挺沉重的.但对撮社长的观点颇为认同.

    人啊,贵为自知.

    不了解自己.不做充分准备.所谓狗屁挑战,其实就是变相的找死.(这话听着难听,却是实话)

    2007年6月29日
  • 小撮

    叫声明也好,叫遗嘱也好,只是名称不同,实质不变。死是沉重的话题,但当成禁忌,回避不谈,并不能改变人人必死的事实,或早或晚,我们都会面对死亡,甚至,死亡有时会不期而遇,我都不敢说,明天早上这个时候,我一定能坐在这个电脑前。与其不得不面对时惶惑幻灭,不如早早思考,早做准备,未雨绸缪,想通它,看开它,参透它,这样,也许就不觉得沉重了。

    关于死,我最欣赏苏格拉底的态度。苏格拉底被雅典500人团判处死刑,在监狱里等死时,曾有粉丝安排他越狱逃亡,出于人格尊严和对法律的尊重,他谢绝了,在他生命最后一刻,很多朋友、学生、粉丝前来监狱诀别,当刽子手捧着毒芹汁走进牢房时,这些送行的人悲不自胜泪如雨下,有个别人失态到放声痛哭,见此情景,苏格拉底说了一段话,阐述了他对死的看法,大意是这样的:关于生死的本质,世人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死亡是生命的彻底终止;一种观点认为死亡只是一段生命旅程的结束,生命脱离一具躯体,再进入另一具躯体,轮回不已。不论从哪种观点出发,都不能证明死亡是一件不幸的事。如果死亡是生命的终止,那么死也就是休息,是长睡不醒,活着这么累,我们每天为生活而操劳奔波时,盼望的就是休息啊,就是美美地睡上一觉啊,如此说来,死亡让我们永远休息、长眠不醒,不再为世事劳心劳力,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如果说死亡是一段旅程的结束和另一段旅程的开始,那就更是一种幸福了,既不用花钱,又没有舟车劳顿,就可以到一个崭新的天地体验一种不同的生活,不是很划算吗。既然死并非不幸,反而是一种幸福,那么我现在要先走一点去享受这份幸福了,你们作为我的朋友,应该为我高兴才对啊。

    很佩服苏格拉底的超脱。能超脱于死,也就能超脱地活,视死如归,则心无羁绊,所以他才敢于向500名生杀予夺的陪审团叫板,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们不是圣人,无法修到他那样的层次。但至少可以不再那么畏惧,不把死亡作为一种禁忌,事实求是地面对必死的结局,从容淡定,早做准备。死不足忧,忧的是死无所备,死得一地鸡毛,一团混乱,让生者除了伤心于跟死者诀别,还忧心于死者留下的乱局、残局。为了避免这样的局面,理性的生者,应该未雨绸缪,死有所备,立遗嘱、买寿险等等,不过是一种有益于后死者的准备。人们忌讳谈死,除了心理上的逃避之外,还由于一种起源于原始信仰中的禁忌,认为某些言语,某些词句会导致某种神秘的可怕后果,也就是“谶”,北京话叫“方”。受过科学精神训练的我们,都知道谈论死并不会导致死,不谈论也不能避免死。其实,当我们更好地谈论死,探讨死,认识死之后,我们才能更充分地为死作准备,更从容地应对死,更超脱地对待死。

    生命中有些沉重是回避不掉的,面对它,应对它,想通它,看开它,参透它,才能做到举重若轻,才不觉得沉重。

     

    关于个人生理极限的话题,soso0所说的情况当然存在,我说的那种外强中干,强自苦撑的情况,也有,尤其是个性要强的人,不愿示弱于人,不愿给别人添麻烦,就可能掩饰自己的真实情况,用意志去挑战自己的临界点,不表现出任何外部预警,直到突然崩溃。具体到去年的库布齐和今年的北灵山,究竟是哪种情况,不好说。无论是哪种情况,在极端环境中,都是危险的。极端环境是发生这些悲剧的先决条件,其次才是活动组织和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然后才是当事人的生理条件和个性特征问题。从我们社的宏观角度,能够努力的,还是系统性地规避极端环境,只在靠近人居和交通线的浅山地带出没;其次从一次活动的组织实施中,明确安全第一的原则;至于当事者个人的问题,恐怕超出了出走社的能力,毕竟,无论从社会环境的广度还是从个人生活史的长度,对于社友而言,出走社不过是沧海一粟。

    2007年3月19日
  • soso0

    这个帖本不想回,因为它太沉重。

    出了事告之家人不要追究他人,那是我们自愿的选择,这可以是个声明,但不应作为遗嘱。因为我不想死,不想死为什么要出走,就像车祸天天有,我们还会继续开车一样——不能说我们开车就是准备好了去死。阿混的101岁说的多豪迈,这是读了通篇文字,唯一一处让我开心的地方。

    过了极限没有停止,是因为不想停止,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过了极限,这个说法也不敢苟同。人体对极限的感应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就像疼痛对不同的人来讲,感受很不相同一样。记得那年去西藏,同行的有个人已经不行了,扛着氧气袋了,血液里携氧量还80多呢,而另一人没有丝毫不适,携氧量已经远远低于80这个警戒线了。这前一个人一到北京所有的高原反应症状均消失,而后面那个人3个月内一憋气(如游泳、摄影、紧张等)头就剧痛,因为虽然身体没给他报警,但体内还是有损伤。

    2007年3月18日
  • 清闲客
    我在夏天走过,穿越一路景色不错,从灵山停车场九山那边到黄草梁柏峪,10点多上山,5点多下山。行进速度不快,风景不错。
    2007年3月18日
  • 武林阿混

    我不想死,我也不会死,坚持出走社的理念就能避免自己死在爬山活动之中。

    我会在101岁之后再死,那时就把自己的尸体捐给东北虎吧?东北虎一直是我的最爱,角膜捐给有用之人。

    2007年3月17日
  • 试试看

    是啊!这次事件给大家再次提示,野外郊游原来是能死人的阿!

    那地方大概是离人间比较远的故吧?凡人上去可能不大适应,北京地区的出走事故,好像大多出自灵山。

    也许那里正在招童男童女,童女去年没招到,今年可算招到了。

    如果这么说来,男士们今后可要小心了!

    200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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