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决议:《出走社投票通则》部分条款修订   

  • 南瓜叶 2013年8月01日

    出走社投票通则 》全文链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4655

    原文:一、为规范出走社公共议事规则,提高效率,保障公平,特制订本通则。本通则仅为议事程序而定,不适用于选举和仲裁程序

    建议修改为:一、为规范出走社公共议事规则,提高效率,保障公平,特制订本通则。本法仅为议事程序而定,不适用于选举

    原文:二、以后制订其他社区法度,除涉选举和仲裁事项之外,涉及投票的,均从本通则中引用,不必重复制订,已制订的规则,须依本通则重加修订。

    建议修订为:二、制订社区其他法度,涉及投票(选举除外)的,计票原则均执行本通则的规定已实施的法度,计票原则与本通则不一致的,须依本法重修订。

    理由如下:

    一、出走社仲裁规则 “25.仲裁会经过审理,按照简单多数的原则作出以下裁决:”

    显然仲裁会也执行了《出走社投票通则》,否则简单多数没有明确含义。因此没必要将仲裁事项排除在外。

    二、调整语句顺序,强调前提条件,明确例外情况。

    三、增加“计票原则与本通则不一致的”,明确重新修订已有法度的前提条件。

    四、“规则”、“法度”统一称谓,均使用“法度”。

    您是否赞同该决议案?

    结束时间:2013-08-08 14:57

    应投14人,实投12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10 83%
    1 8%
    1 8%
  • 南瓜叶

     

    投票结果
    投票题目:您是否赞同该决议案?
    1. 赞成 票数:10 83%
    2. 反对 票数:1 8%
    3. 中立 票数:1 8%
    投票已过期!

    总投票率:(12/14)*%=85.71%超过1/2;定局投票率:(11/12)*%=91.67%超过1/3;依据《出走社投票通则》的规定,本次投票有效。

    赞成率:(10/11)*%=90.91%超过2/3,依据《出走社投票通则》以及《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快速决议的规定,该决议案已经获得通过,依据《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的规定该议案已于投票结束之时起生效。

    另外说明:本议案表决期间,快速决议程序的通过率的修订获得通过并生效。考虑到本议案提交时,快速议案的通过标准更高,故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2013年8月08日
  • chenyi
    本案不适用快速决议程序
    2013年8月03日
  • 南瓜叶

    点击按钮失去投票权,相当于点击按钮已经行使了投票权,但投票结果又不做统计,似乎和投票通则有不一致的地方。我自以为点击按钮之后,可以照常投票的。尽管理论上,点击按钮之后,再去投反对票也可能导致投票结果完全违背投票人的意愿(投反对票对投票率是有影响的,间接影响投票是否有效),但是投票权还是应该保留的。

    2013年8月02日
  • 南瓜叶

    如果点击按钮之后就失去投票权,似乎和当时的讨论不完全一致。

    2013年8月02日
  • 穿山癸
    @chenyi  

    chenyi的问题需要解决。

    至于南瓜叶说的“检验点击按钮和投票权之间有无限制”,如果是指各投票选项与“本案不适用快速决议程序”之间,答案是明确的,他们是相互排斥的,即投票人点击“本案不适用快速决议程序”后,不能再选择任何投票选项。反向操作同样是不行的,南瓜叶自己在《快速决议:修订《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2.2.5、快速决议程序》中也验证过。

    2013年8月02日
  • 南瓜叶

    @穿山癸,求助社长解决chenyi遇到的问题。

    我会在不影响投票结果的时候做一次测试,检验点击按钮和投票权之间有无限制。

    2013年8月02日
  • chenyi

    点击“本案不适用快速决议程序”后,出现如下错误提示,昨晚到现在多次试验,皆如此,chrome浏览器。

    Microsoft JET Database Engine error '80040e14'

    Invalid SQL statement; expected 'DELETE', 'INSERT', 'PROCEDURE', 'SELECT', or 'UPDATE'.

    /article.asp, line 1148

    2013年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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