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简介中语云“出走社的核心活动是爬野山,在不太远离社会文明的郊野地带进行低费用、强度中庸的穿越、探索、考察活动,收获知识、经验,历练品格、意志,通过与山互动,与队友互动,建立与自然之间、与他人之间君子之交淡于水式的质朴、和谐、纯净的关系。出走社谢绝纯粹休闲娱乐的高消费旅游、时尚活动以及竞争性、功利性、与自然较劲的极限活动、探险活动。”
“它没有任何功利性的诉求,不追求人气、浮名、商业利益和其他任何世俗目标”
此外,在提交课题时,有提醒“
出走社以非竞争、低消费、非营利为原则,不属于以下性质的活动:
(1)纯粹休闲娱乐观光性质的非野外徒步跨县域远程旅游(含自驾车);
(2)追求物质享受或感官刺激(如蹦迪、滑雪、骑马等);
(3)在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场所(雪山\沙漠等)举行,挑战自然(如爬雪山、沙漠穿越、攀岩);
(4)以竞技体力、博取虚荣为目的;
(5)每日人均预算超过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6)日平均徒步里程超过40公里,或低于5公里;
(7)以营利为目的;
(8)违反《出走社安全气象标准》的;
(9)与他人已提交的课题时间和路线完全重复的(所谓二队)。
与此不符的活动,由于不能提交课题,一些社友自发组织的活动,有时会在活动中留下出走社的标识,由于以前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而,有此一问,即
社友是否可以在本社课题之外的活动中使用出走社的标识?
请讨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