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撮社长近期发起了一个议题,打算将众议员的选举规则修改为:
“当众议员人数少于9人时,选举自动开启。……
社区公民对候选人投票,率先得到不少于1/9有选举权的社区公民支持的候选人当选。
一旦当选人数等于众议员缺额,则选举自动中止。”
也就意味着,不再需要有差额选举,也没有大规模地类似“换届”选举,众议员随时缺人就随时补选。
在这里调查下社民们的意见,你支持众议员选举随时缺人随时选吗?
欢迎投票,表态,也欢迎发起自己的调查。
这次速战速决,限一天内投票哦。
小撮社长近期发起了一个议题,打算将众议员的选举规则修改为:
“当众议员人数少于9人时,选举自动开启。……
社区公民对候选人投票,率先得到不少于1/9有选举权的社区公民支持的候选人当选。
一旦当选人数等于众议员缺额,则选举自动中止。”
也就意味着,不再需要有差额选举,也没有大规模地类似“换届”选举,众议员随时缺人就随时补选。
在这里调查下社民们的意见,你支持众议员选举随时缺人随时选吗?
欢迎投票,表态,也欢迎发起自己的调查。
这次速战速决,限一天内投票哦。
你支持众议员选举随缺随选吗?
结束时间:2012-06-16 02:18
应投0人,实投30人 • 已结束
类别:问卷调查
资格:社区居民以上
民间性质 • 不记名 • 直播
15票 | 50% | ||
11票 | 36% | ||
4票 | 13% |
投票结束,现贴出结果。
投票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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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已过期! |
虽然投票马上结束了,还得现身澄清一下小撮社长的说法,不然被当成公职人员出力不讨好的证据就坏了。
1 本人没说换届,这不是打上了引号嘛,强调了是大批议员“换届”。早就知道您解释过出走社议员没有届的啦,记得很清楚,出走社有自己的特殊“国情”。
2 对规则的理解没问题,知道一直是随缺随选啊。我又没有说以后改成随缺随选了,只是在做调查时以这个为主要名字而已。
3 在简单注释里我已经强调了以上几点,包括取消差额选举的说明,只是确实没有突出您提案的中心意思。别生气啊。
《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中对议员的任期规定就是议员各自计算任期。没有换届这一说。只有第一批议员是同时就职的,以后随着议员中途辞职、离职,各自任期的起迄点越来越大,所谓”届“的概念就根本不存在了。
现有规则规定的就是随缺随选,执行的也是随缺随选,去年鬼道和南瓜叶辞职以后,马上进行了补选,岳麓山人因违归去职后,也马上进行了补选。
这个调查对规则的理解是错的。
我提议修订的目标跟随缺随选没有关系,而是要取消差额选举,不必要求候选人总数大于要选出的人数。改差额计票为标准计票。原来是比较各候选人得票多少,排队淘汰,现在想改成达标的就上,达标几个上几个,达标人数满额就中止选举。
小撮社长的贴子,不是议员不能回,在这里回吧,我个人认为这样子不妥,作为议员选举我认为是公民社会体现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应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当然不是说随时选举就不严肃),一定应有确定的程序及时间来完成。应说是比较花费时间和精力的事,如果随缺随选,降低了选举的严肃性,如果一年不停的议员的任期应延长到二年,但选举应确定时间和程序,可以空,但不能随来随选。如果遇到一年之中缺几个人,分不同的月份,那么会造成社民困扰,也会因此而让社民趋于应付,随意选择。因为不好可以随时再选。且到期的选举的重要性也失去。这都是我个人的想法,确实对实行的公民社会应是怎样的运作,我也是想象,不知对还是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