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社野外用火条例      

  • 鬼道 2011年10月30日
    《出走社野外用火条例》(讨论稿)
     
    1、为保障出走课题安全,防止课题进行中因课题组成员操作不当引发森林火灾,特制订本条例。
     
    2、野外用火行为包括以下三类:
     
    2-1、使用炉具
     
    2-2、烧柴或烧其他可燃物
     
    2-3、抽烟
     
    其中前两种统称为生火。
     
    3、野外用火场所划分为非安全场所和安全场所:
     
    3-1、非安全场所是指露天(树冠所形成的天然遮盖下也属于露天)且半径5米范围内有自然植被的环境。
     
    3-2、安全场所是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野外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山洞、沙地、沙滩、荒无植被的石山、石滩、岩场、与自然植被隔离的废墟等。
     
    4、野外用火期限分为防火期和非防火期:
     
    4-1、出走社统一规定每年11月1日至4月30日为一般防火期,若出走区域地方政府所划定的法定防火期与此一般防火期不同,则以法定防火期为准。
     
    4-2、除上述规则所确定的时期以外的时期为非防火期。
     
    5、野外生火,须采取以下所有必要安全措施:
     
    5-1、选择背风场所或者垒石灶或者挖土灶。
     
    5-2、隔离植被。
     
    5-3、配置足够的灭火材料(石块、土、水等)。
     
    5-4、全程值守,用火之后确保彻底灭火。
     
    6、野外用火节制条款:
     
    6-1、安全场所全年允许用火。
     
    6-2、非安全场所非防火期允许生火,但须采取安全措施。
     
    6-3、非安全场所防火期用火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6-3-1、因计划受挫,意外留宿野外。
     
    6-3-2、生火是出于求生目的。
     
    6-3-3、采取了安全措施。
     
    6-4、非安全场所,行进时不允许抽烟,休息时可选择植被稀少处抽烟,但烟头须掐灭带走。
     
    7、处罚条款:
     
    7-1、以下行为为违规用火行为:
     
    7-1-1、非防火期在非安全场所生火,未采取全部必要安全措施的。
     
    7-1-2、防火期在非安全场所用火,未全部满足允许用火条件的,或未采取全部必要安全措施的。
     
    7-1-2、非安全场所抽烟,行进时抽烟,未带走烟头。
     
    7-2、对违规用火责任人处以暂停课题3个月并扣除绝对积分1000分的处罚,支持并参与违规用火的成员处以暂停课题1个月并扣除绝对积分200分担处罚。
     
    7-3、违规用火的责任人默认为生火的主导者以及抽烟者本人,若责任人无法确认,则以开题人为责任人。
  • 小撮

    限制次数其实也很好解套,稍微用心就能参透其中奥妙,对于有心人来说,限制N次就相当于限制N周,当然,没弄明白的,肯定是大于N周了。

    2011年11月05日
  • 鬼道

    是我理解错了,我以为只是被阻止就算一次。不过我觉的一个社民,如果真的关注出走社,即使被罚也会来登录看看,如果在被罚期间连来看看都不看,何必留这样的人呢,就像我们,即使本周不打算出走,也会经常来这里看看的,读读报告,看看周末的课题。

    2011年11月05日
  • 穿山癸

    @众议员鬼道

    再解释一下,每周限开题或报名操作一次的计算方法是,被处罚者本人登录网站实施开题或报名操作时,系统提示其正处于处罚期,无开题/报名资格,后台记录接受惩罚1次,自该提示起7日内的重复操作不予计数,并对重复操作给予提示。下次计数是在7天之后的开题或报名作。

    这样处理的结果是,暂停课题4/2次的处罚期限对应的最短自然时间是28/14天,但没有上限。

    带来的问题是,增加了后台代码的运算(实现应该无问题)和系统负担。

    2011年11月05日
  • 穿山癸

    @众议员鬼道 请完整仔细阅读我和南瓜叶前面的回帖,“暂停课题次数以实际提交或报名参加课题次数计算,每周限提交或报名参加课题1次”;“积分处罚包括绝对积分和相对积分,积分余额不足时积分归零。

    因为有每周限一次的要求,被处罚者被暂停课题一次至少需要7天才能参与课题,在此期间内本人必须登录网站实施一次开题或报名操作;否则,若不认同出走法度,其处罚期限是无限的,只能选择离开。而你说的30/15天处罚,被处罚者30/15天不登录网站就可以度过“假期”了,完全不必关心社区的情况。

    2011年11月05日
  • 鬼道

    你们也太善良了吧,如果只是处罚次数,自己开题,跟不处罚是一样的。

    2011年11月04日
  • 南瓜叶

    同意穿山癸的建议。

    暂停课题的处罚方式从教育违法者的角度,作用会更好些,每次想分担课题出现的提示比简单的暂停一段时间直观。当然,好要考虑程序上能否实施,就是要限制每周的课题次数。如果程序上可行,我赞成暂停课题4次及2次的处罚方式。

    2011年11月04日
  • 穿山癸

     

    同意小撮关于防火期和扣分额度的意见。个人以为,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应当大于违规言论,可将额度调整为 50 和 20。
     
    至于暂停课题时间,鬼道的新建议是30天和15天而非本人和南瓜叶建议的4次和2次。这样受处罚者不必采取任何行动,无论其是否有出走意愿,只需熬过30/15天,就度过了处罚期。对比现有法规对邂逅、无故缺席者的处罚是则是暂停课题一次,是针对其下次在网上报名参题时才被执行的,似乎不太公平。应该统一处罚尺度,4次和2次的力度可以调整。
     
    2011年11月04日
  • 小撮

    4-1、防火期以出走所在地当地政府公布的法定防火期为准,本社不统一划定防火期。如果不能确定当地的防火期,则以每年1月1日-4月30日和11月1日到12月31日为防火期。

    后半句建议删除,如果当地气候条件使得当地政府都认为没有必要划定防火期,那出走社也不用给当地硬加一个防火期。

    对扣分额度不赞同。300和100,对于积分很多的老人来说当然是毛毛雨,而对新人,则可能意味着几个月禁言,因为积分低于950者发言就可审核了。300分要多久才能挣回来,这个希望大家换位思考一下。

    2011年11月04日
  • 鬼道

    谢谢瑞草,我突然发现我的回复不能编辑了,再重新贴一遍吧。

     

    《出走社限制野外用火条例》(讨论稿)
     
    1、为保障出走课题安全,防止课题进行中因课题组成员操作不当引发森林火灾,特制订本条例。
     
    2、野外用火行为包括以下三类:
     
    2-1、使用炉具
     
    2-2、烧柴或烧其他可燃物
     
    2-3、抽烟
     
    其中前两种统称为生火。
     
    3、野外用火场所划分为非安全场所和安全场所:
     
    3-1、非安全场所是指露天(树冠所形成的天然遮盖下也属于露天)且半径5米范围内有自然植被的环境。
     
    3-2、安全场所是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野外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山洞、沙地、沙滩、荒无植被的石山、石滩、岩场、与自然植被隔离的废墟等。
     
    4、野外用火期限分为防火期和非防火期:
     
    4-1、防火期以出走所在地当地政府公布的法定防火期为准,本社不统一划定防火期。如果不能确定当地的防火期,则以每年1月1日-4月30日和11月1日到12月31日为防火期。
     
    4-2、除上述规则所确定的时期以外的时期为非防火期。
     
    5、野外生火,须采取以下所有必要安全措施:
     
    5-1、选择背风场所或者垒石灶或者挖土灶。
     
    5-2、隔离植被。
     
    5-3、配置足够的灭火材料(石块、土、水等)。
     
    5-4、全程值守,用火之后确保彻底灭火。
     
    6、限制野外用火条款::
     
    6-1、未采取安全措施,非安全场所非防火期禁止生火。
     
    6-2、非安全场所防火期用火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6-2-1、因计划受挫,意外留宿野外。
     
    6-2-2、生火是出于求生目的。
     
    6-2-3、采取了安全措施。
     
    6-3、非安全场所,行进时不允许抽烟;休息时,非植被稀少处禁止抽烟。
     
    6-4、吸烟后须将烟蒂带走,禁止遗弃烟蒂。
     
    7、处罚条款:
     
    7-1、以下行为为违规用火行为:
     
    7-1-1、非防火期在非安全场所生火,未采取全部必要安全措施的。
     
    7-1-2、防火期在非安全场所用火,未全部满足允许用火条件的,或未采取全部必要安全措施的。
     
    7-1-3、非安全场所,行进时抽烟。
     
    7-1-4、非安全场所,非植被稀少处抽烟。
     
    7-1-5、非安全场所,植被稀少处抽烟但未带走烟头。
     
    7-2、对违规用火责任人处以暂停课题30天并扣除绝对积分300分的处罚,支持并参与违规用火的成员处以暂停课题15天并扣除绝对积分200分的处罚。
     
    7-3、违规用火的责任人默认为生火的主导者以及抽烟者本人,若责任人无法确认,则以结题人为责任人。
    201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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