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分担出走课题实施办法(讨论稿)   

  • 小撮 2011年5月18日
    1、课题属性增加“是否允许未成年人分担”选项,由开题人根据课题的强度、难度、风险来评估是否允许未成年人分担。默认值为“不允许”,开题人须勾选“允许”才能确认属性。
    2、系统以个人档案为依据确认未成年人身份,作为审查报名资格的依据:
    (1)未成年人须在个人档案中如实填写出生年月日,并在社友名单中关联其法定监护人。
    (2)自本细则通过之日起一周内,未成年人对出生年月日进行自查,写错的须加以修改,如法定监护人已注册为社民,则对法定监护人加以关联。一周之后,对个人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信息进行锁定,修改须向理事或社长提申请。
     (3)出走年月日信息如有虚假成份,一经查实,将对账号加以封禁。
    3、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除须满足全体社民的报名条件之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报课题允许未成年人分担。 
    (2)报名者年满12周岁。
    (3)已报名的名单中包含其法定监护人,且已报名的法定监护人不全是社区嘉宾。
    4、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须亲自操作,明细报名课题所须了解的信息,按照真实意愿报名,其法定监护人不得强制或代劳。 
    5、法定监护人退出所报名课题时,被监护人必须同时无条件退出该课题。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站报名系统退出课题时,被监护人的退出操作由系统自动完成。发生其他情况的退出时,法定监护人有义保证其被监护人不尾随课题
    6、未成年人分担课题获得履历,可按照《出走社友分级方案》的相关规则升级为社区居民,但不得升级为社区公民,也不具备开题人资格,直至其年满18岁方可解除此限制,之前的履历可作为升级依据。相应地《出走社友分级方案》中升级为社区公民的条款中”社区居民“一词前面须增加”成年“限定。
  • 小撮
    同意瑞草,监护关系的确立应该不以履历为条件,比如一家人一起注册为社民,可以注册之后就立即确立监护关系,但未拿绿卡的监护人无资格陪同未成年人分担课题。
    2011年5月22日
  • 瑞草
    建议直接改为:作为监护人的嘉宾不能带未成年人分担课题。
    2011年5月22日
  • 南瓜叶
    是否需要增加对法定监护人的资质要求,最好监护人在出走社分担过课题,对出走社有直接的切身体验。否则出现第一次分担课题就有未成年人一同参加,会增加不确定因素,似乎也与出走社的实名制有所抵触。
    2011年5月22日
  • 小撮
    允许未成年人参加的课题,计划页面会有明显标识。如果已经有人报名后,开题人修改课题属性为允许未成年人报名,已报名者会收到私信提示,并且反占坑自动取消,这就象人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的变更一样,会从程序上实现,不必特意写进条款。至于没注意提示到现场后发现有未成年人报名临时退出,这个肯定是不受处罚的,不论什么原因的现场临时退出,都是不受处罚的。另外,只要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都视为已出勤。
    2011年5月21日
  • 鬼道
    是不是可以考虑课题中如果有未成年人参加,要通过系统信息通知课题组成员,因为不愿意和未成年人同行而退出不算违反《出走社反占坑条例》,如果有不愿意和未成年人同行的人没有收到通知,临时退出也不做处罚。
    2011年5月20日
  • mountain
    这样的话就基本全面和充分了,我也支持一票。
    2011年5月20日
  • 穿山癸
    未成年人不能开题。第6条可修订为:
    6、未成年人分担课题获得履历,可按照《出走社友分级方案》的相关规则升级为社区居民,但须限制不得升级为社区公民、也不具备开题人资格,直至其年满18岁方可解除此限制,之前的履历可作为升级依据。相应地《出走社友分级方案》中升级为社区公民的条款、《出走课题公约》中开题人资格的条款中”社区居民“一词前面须增加”成年“限定。
    2011年5月20日
  • 瑞草
    “3.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除了针对全体社民的报名条件之外,还须额外满足以下条件: ”建议修改下表述:

    “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除了满足全体社民的报名条件之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2011年5月20日
  • 武林阿混
    这样一来,是可以的了。
    很好。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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