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长沙多位社友在报名12月26日出走万丰水库-中川村-砰山-东山村课题时遇到意外事故,系统报错:
该提示信息是为了禁止一个人同时报名两个时间冲突的课题而设计的,每次报名时系统都会检查报名者是否已经报过同一时间举行的另一课题。
但事实上得到报错提示的社友并未报名时间冲突的另一课题。当发现问题时,鲤鱼、老令等社友通过QQ、微博等方式试图与我联系解决,但因为我没有上线,所以联系未果。
在无法解决意外故障的情况下,不痴不呆、手换手、mountain三位社友通过直接与开题人联系的方式报名参加了课题。
开题人鲤鱼在写报告时,将上述三人记入编外名单,系统自动操作对他们做了扣分、禁止报名一次、通报批评的处罚。
我得知此事后,对事故作了调查,得出结论如下:
1、系统报错的原因是鲤鱼在修改集合时间时误写成2009年12月26日8:00,这样该课题的执行时间就成了从2009年12月26日8:00到2010年12月26日 16:00的一整年时间,在这一年中,不痴不呆、手换手、mountain多次报名其他课题,必然与该课题时间冲突,故发生系统报错。
2、由于系统没有设计对集合时间的数据校验,导致鲤鱼在写错时间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示,而将错误保留下来。
3、判断报名课题时间冲突的语句中,没有区分已经完成的课题与尚未完成的课题。应该将课题未完成加入到判断条件中。
4、总之,由于系统设计的缺陷,使得开题人鲤鱼填写的错误数据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从而导致无法正常报名,在向我请求技术支持未果的情况下,三位社友采取变通的方式报名参加课题,虽然构成了事实上的邂逅,但根据自然法,一个人不应因为他人的过错而受到惩罚,而自然法高于成文法,当成文法存在缺陷未对这种特殊情况加以规定时,应依照自然法对上述三位无辜社友加以豁免。在2010年出走社遭遇互联网灾难期间,网站无法登陆,也发生过口头报名参加课题的先例,而12月25日三社友的遭遇与上述情况本质相同,故应采前例处理。
根据上述结论,我修正了系统的缺陷,修改了错误的课题数据,撤销了对三社友的处罚,并对他们这次课题的正式履历做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