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社主张非消费主义,提倡公共交通工具,提倡课题费用尽量当场结清,不留余款。
当且仅当下述情况下,允许课题出现余款:公共费用(如交通、食宿等)除以课题人数不能整除,即人均余数低于1元,在课题结束解散之前,课题成员手中所持1元以下面额的零钞不足以换开余款。
对于上述情况下不可避免出现的余款,依以下办法处置:
1、课题结束解散前,结题人征求每个余款所有人的意见,取得处置课题余款的授权,余款处置受托人可以是开题人,也可以是其他人。若有人不同意处置余款,则余款处置受托人应在课题结束一周内换好零钱,将其份额退还。
2、对于受托处置的款项,可通过捐赠或抽奖的方式处理。若选择抽奖方式,则无需发布余款处置报告,在总结报告中说明即可。
3、如果选择捐赠方式处置余款,在没有其他明确的捐赠对象的情况下,本社课题余款默认捐赠给“老默环保助学基金”,该基金的有关情况如下:
3、余款处置受托人应在节课题结束一周内采用适当方式将余款捐赠给受赠人,并通知受赠人查收,同时在本社发布余款处置公告。
4、接到受赠人收讫回执后,余款处置受托人应立即将回执跟帖在余款处置公告后面。
5、出走社不接受课题余款捐赠。
6、对于任何将课题余款留作下次课题的基金的建议,结题人必须明确加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