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时分 【作者:醉钢琴】   

  • 小撮 2010年11月11日
     
       除了早年的一次警民冲突事故,曼德拉从来没有挨过打。这本700多页的曼德拉自传读下来,我不无惊奇地发现,这个反政府50年、坐牢近30年、长期倡导武装斗争的“乱匪”,落到白人种族主义统治者手里之后,竟从没挨过打。
     

       有一次几乎被打了。那是1963年5月,曼德拉刚进卢本岛监狱时。狱警要求这些新来的犯人跑步前进,曼德拉对一个狱友说:这可不行,一旦开了这个言听计从的先例,以后就任人宰割了。于是他和这个狱友走到队伍的前面,不但没有开始跑步,反而放慢了脚步。狱警勃然大怒:“听着,我们可以杀了你,你的家人不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些什么!”曼德拉答道:“你们有你们的职责,我们也有我们的。”边说边慢悠悠地走到了牢房里。狱警只好灰溜溜地跟了进去。   

     

        另一次情况更奇特。那是1975年,曼德拉关押在卢本岛的第12年。那天他和监狱长Prins为其妻Winnie来访的事发生争执。争执中,Prins对Winnie出言不逊,把曼德拉给惹火了。“我从座位上站起来,绕过桌子向他走去。Prins向后退去,但我及时控制住了自己,忍住了没有用拳头而只用言辞教训了他,我是个反感说脏话的人,但是那天我违背了自己的准则 。”注意,在这段描述中,曼德拉是那个几乎动手打人的人,而监狱长则在惊恐中“向后退去”。   

     

        这些事情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第一,南非那些种族主义者是坏人,因为他们把一个反种族隔离的斗士给关进了监狱;第二,他们又坏得不成气候,因为他们还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不随便打人。当坏人在使坏但又坏得不成气候时,好人就有了可乘之机。曼德拉就是在种族主义者的道德之下、底线之上的这块空地上s施展身手,领导南非人民“站起来了”。   

     

        我为什么会对曼德拉有没有被打这个细节特别留心呢?这是因为最近“打人”是近来一些热点事件的关键词。比如最近有媒体报道,有个叫倪玉兰的律师因为抵制强制拆迁被打成终身残疾,还有湖北某干部夫人因为顽固上访而被警察打成重伤,再联想到几年前魏文华因摄像野蛮城管被当场打死,孙志刚因为没带身份证被打死,以及近年无数离奇的“看守所死亡”事件……这些事情让我意识到,有些人是没有底线的。所有蔑视自由的制度都盛产混蛋,但是一些制度比另一些产出的混蛋成色更高一些。   

     

        孔子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做人要有底线。底线对不同的人来说,高低当然不同。比如拿吃东西这事来说,Vegan主义者,出于动物保护理念,不但不吃肉,连鸡蛋牛奶都不吃;素食主义者次之,底线是不吃肉;对于普通大众来说,肉还是要吃的,但是如果该肉来自于可爱的小猫小狗时,就会忍不住皱起眉头;对于很多人来说,吃点狗肉也没关系,但是听说有人敲开活猴子的脑袋吸脑髓或者把狗熊终身囚禁每天插管子取胆汁,多半也会感慨两句“没人性”……令人困惑的是那些对敲开活猴子的脑袋或者把狗熊变成胆汁机无动于衷的人,这些人,他们的底线在哪里呢?   

       

        同样,政治操守的底线对于不同的人高低也不同。比如,有的人底线比较高,可以为他人的痛苦——比如走失的黑窑民工或无处伸冤的访民——奔走呐喊,可谓“主动行善”;有些虽无心做个维权活动家,但至少洁身自爱独善其身,可以说“不行善亦不作恶”;有些人则属于“被动作恶”,在体制内随波逐流,能升官升官,能发财发财,能混注水文凭混注水文凭,要是“单位”发个来路不明的3000块超市购物卡,肯定喜出望外地去买了盼盼法式小面包或者欧莱雅化妆品因为“你值得拥有”。但即使是这种人,要让他去打残一位女士打死一个路人,多半也会摇头……那么,那些把倪玉兰、孙志刚、魏文华打残打死的人,那些“主动作恶”的人,他们的底线在哪里呢?   我很好奇那些没有底线的人。对于这些人,我的好奇甚至多于愤怒。比如,那些打残倪玉兰甚至不允许她使用拐杖的人看着她每天在地上爬行时,他们脑子里在想什么呢?比如,一个法官给“发帖犯”范燕琼判刑甚至不允许瘫痪的她取保候审时,脑子里又在想些什么呢?每次我试图想象这些人的心理活动时,眼前就出现一个巨大的黑洞。这些人小时候也爱吃冰淇淋吗?他们每个脚的脚趾头会不会是8个呢?以及,他们会不会在夜深人静时突然从脑袋里掏出一个插头来充电呢?   

     

        相比之下,曼德拉要幸运多了。不但狱警不敢动他,很多“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简直是他的卧底。1956年政府以叛国罪起诉他时,审了4年,最后法官Rumpff竟本着司法独立的原则宣布他无罪。1964年政府再以煽动暴力罪起诉他时,这次因为他组织武装斗争证据确凿,法官De Wet宣布其有罪,但也顶住压力未判其死刑从而保住了“革命的火种”。有一次庭审之前,公诉人Bosch突然撂摊子不干了,他跑过去跟曼德拉握手,说:我鄙视我所做的事情,我不想把你给送到监狱里去。   

     

        “我鄙视我所做的事情”。显然,这些人在制度中随波逐流时,漂着漂着突然触到了一种叫做底线的东西。他们低头一瞧,这是哪儿呀?再伸手一看,这上面都沾满了什么东西?于是他们想,老子不干了。这种“老子不干了”的底线时分,很多人都遭遇过。电影《他人的生活》里,韦斯勒当了20多年特务,在被其窃听对象真挚的爱情打动之后,遭遇了这个时刻。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当托马斯被当局要求自我批判时,也遭遇了这个时刻。一直又红又专的林昭在反右中也撞上了这个瞬间。还有一位老人,某年某月某日在听说他必须支持某种重型交通工具进首都时,也站起来走了人。当然,我们知道,有些人一辈子也不会遭遇这个时刻,他们在作恶的道路上一往无前春风得意马蹄疾。有位小说写手曾悲悯地写道,这个世界上并无一人值得鄙夷。不那么悲悯的我却觉得,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些人令人鄙夷。对这些人,这些穷尽其灵魂也听不到“咯噔”一声的人,我又好奇又鄙夷。

  • 龙棒
    小撮:
    就本帖来说我没说chenyi说的不对,相反今天我看了陈一的帖子我倒觉得他心胸开阔而我却有点过激,我的回帖你应该看到。听话更要看他的出发点我觉得这才是主要的。我的话让你或者还有其他人产生了敏感反映甚至受到伤害让我始料未及。但是你敏感的那些词儿我始终没说是你。如果我在某些礼节上有不当之处,我向你道歉并表示慰问。
    再说一句和本帖不相关的话:
    希望撮社带领我们大家推进出走社的民主进程,实现真正的民主宪政。
     
    2010年11月24日
  • 小撮
    1、认为陈一转的文章是在影射你,这个逻辑链条太长了,一般人理解不了。事实上,那篇文章的作者蔡定剑刚刚去世,我认为转帖是一种纪念的表示。
    2、即使对《民主需要启蒙》这篇文章不满,把不满发泄到《底线时分》这个主题下面,逻辑链条也过长,一般人理解不了。
    3、即使陈一转的《民主需要启蒙》是在影射你,由此推导出小撮在“妖魔化”“异己”(这两个词都用得很奇怪),逻辑链条更是长得叹为观止。
    4、今年出走次数多少与在出走社的言论自由的多少,只是一个弱相关,社规有相应的规定。按照社规,陈一已经是社区居民,除了无权质疑出走社的规则和理念之外,其他话题有充分的言论自由。
    5、今年出走次数多少,与发言是否有道理,我认为毫无相关性。
    2010年11月24日
  • 小撮
    不论是对陈一,还是对我(事实上已经不打自招了),“想当救世主。。。自以为比别人的懂得多。。。”都是一种针对特定人的人身攻击,即使社规中没有明确规定,这种行为也是违反了公共讨论的礼节。
     
    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读书有偏重,陈一在前南非政治制度方面“事实上”比你龙棒就是懂得多一点,而不是“自以为”。如果陈一说得不对,你龙棒可以有理有据的反驳,凭什么说那些阴阳怪气的话啊。
     
    另外,跟帖离题,在主题下发表与主题无关的言论,导致讨论严重偏离主题,也是一种失礼的行为。
    2010年11月24日
  • 龙棒
    chenyi:我确实认为你转的那篇《民主还需启蒙》是在影射我,我觉得被误解和丑化。这也是我说小撮在妖魔化异己的原因。重新审视我的发言确实有不妥之处也请各位原谅。
    以今年为例:你比较一下我和你在出走社参加活动的次数你就能了解我的一些心情。
    2010年11月24日
  • chenyi
    一看龙棒的发言,我就觉得多半是在不点名的批评我呢,呵呵。原文写得很好,龙棒也很欣赏作者,小撮引用也没做啥评论。只有我,假装高深地卖弄了一下,惭愧,惭愧。龙棒批评地很准确,我努力有则改之,不过,一时半会改不了,以后大家多喝斥就是,呵呵。
    2010年11月24日
  • 小撮
    出走社不是你龙棒一个人的,作为出走社的创建者,我个人对出走社安危的关心,难道不如你吗?出走社那么多有智慧有经验有担当的社区公民,他们都不考虑出走社的安全问题吗?
     
    每个社团都有它自己的品质,都有它自己的追求,作为一个崇尚自由民主宪政的社区,出走社的最高追求肯定不是简单的活着,绝不能为了苟活而无原则无限度地自我阉割自我审查。它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成员的自由和权利,杜绝任何超出必要的言论控制。
     
    这是一个自由与安全兼顾的权衡问题,一个技术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判断,我们是经过慎重思考、合乎程序的公开讨论和选择的,并不是某个个人拍板的。前段时间对《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的修订,在充分讨论、反复推敲之后,社区公民已经通过投票确定了言论审查的必要限度。
     
    对这个投票结果,首先是要尊重,即使它不是你要的结果。如果不满意投票的结果,你可以再提案,争取把自我审查的等级提高,不仅是这个议题,任何一个议题都应该也都可以这样操作,这是公民争取将个人意志转化为公众意志的正当有效的途径。
     
    追着别人不违规的言论后面离题万里没完没了阴阳怪气攻击人身,并不是一种很值得推崇的行为。
    2010年11月23日
  • 龙棒
    一点补充:

    1.以前因为发表敏感言论网站几度受影响,后来移到美国服务器上了,本以为可以畅所欲言,但是没想到来自广州的一流拦截系统已被堂而皇之的安装在出走社网站所在的美国服务器上,看来言论自由还是没有保障。即使它没能安装在美国服务器上,你忘了还有gfw呢,我们还在天朝呢,总不能以后翻墙报名爬山吧。想爬山社友的权利是不是被侵犯了呢?!

    2.醉老师说的好:"出走社是流动的公民学校"。完全可以在爬山中讲啊,真正的体现流动的公民学校,踏踏实实的传教解惑。有这心境肯定也不会在乎推特有多少跟随,围脖被多少人关注,qq有多少粉丝。更不会觉得这句话是在说自己“把自己当作救世主、启蒙家甚至只是为博取虚名,标新立异,吸引眼球像一个玩票小青年”。
    3.我完全可以不讨论,想爬山就报名,谁爱咋地就咋地呗。

    2010年11月23日
  • 龙棒
    实现出走社真正的宪政才最有说服力。
    2010年11月23日
  • 小撮
    1、除了第一个回复,后面你发表的这些感慨都与这篇文章主题毫无关系,所以我认为这些回复帖在本文后面莫名其妙,用网络术语讲是“歪楼”。
     
    2、你的意思,无非是认为我不该转帖你认为不宜转帖的内容。因为我转帖了你认为不宜转帖的内容,就成了“把自己当作救世主、启蒙家甚至只是为博取虚名,标新立异,吸引眼球像一个玩票小青年”。“把自己当救世主。。。”明明就是指我,又不承认。
     
    我只是想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违背了你的意愿转帖你认为不宜转帖的内容就成了“把自己当作救世主。。。”,就又招来你新的评论—排斥“异己”、“妖魔化”,你回头看看自己的措辞吧。
    是谁在妖魔化别人,所有的跟帖都在上面,地球人都看懂了。
     
    3、出走社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无禁止即为自由。我转帖一篇文章是在行使自己在出走社的基本人权,而不是作为社长在行使公权力。不是说因为我是社长,掌握公权力,就失去了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我在出走社之外的基本人权尚且还能得到基本的保障,在出走社这个以自由民主宪政为标榜的社区,更应得到保障。希望不要混淆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和权利。
     
    4、如果我转帖的内容违反《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你可以举报,要求理事会按违规处理。
    如果你认为规则需要修改,那你就发起提案,修改规则,把我转帖的内容,把你认为会威胁出走社安全的内容统统列为禁止。如果你能说服大多数公民投票赞成你,我会服从修改后的规则。
    我认为上述两条是有意义的途径。
     
    5、不通过上述途径,按照自己的好恶去教导别人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这毫无价值,也达不到目的。即使上升到“出走社是谁的”这样的高度,上升到“出走社生死存亡”这样的高度,也没用,言论的价值,不取决于给它戴多高的帽子。
     
    6、公民社会更要尊重个人意志,如果你认为公民社会就是压制和剥夺个人意志,那是你的误解。通过公共强制力压制和剥夺个人意志的社会叫极权社会。让每个人的个人意志个人诉求有表达的机会有伸长的机会,让大多数人的个人意志通过合理的规则和途径上升为公共意志,服从多数,尊重少数,多数人的意志得到实现,少数人不因怀有与大多数人不同的意志而遭到迫害,这是公民社会的追求。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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