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脚一个大泡,右脚三个小泡   

  • 撕夜 2010年8月30日
    这是第三次参加出走社活动,第二次野外穿越的成果,当我一瘸一拐的回到家,我觉得,我挑战了自己的极限。
     

    前言
          这次报名时就犹豫了很久,第一次出走仅仅15公里,25摄氏度的强度,已经让我的腿很有点疲惫了这次35摄氏度能不能完成是个问题。但本着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出去锻炼锻炼,挑战自己的极限的思想,我毅然在报名表单里增加了我大名。

     

    准备
          这次出发前也是比以往充分的一次,几样新购置的装备全部上阵,这次也是准备工作糟糕的一次,明知要钻刺蓬,居然头一晚放在空包旁边的长袖衣服第二天早上装包时没有放进去,上次出走觉得应该自行带的清凉油什么的也没带。

     

    出发
          每次出走的前一天晚上,都睡得不是很踏实,这次也不例外。6点起床,将白开水放凉后装水袋、洗水果装袋、将头晚准备好的各种物质装袋后就出发了。路上比较很顺利,公车在河西沿江的没什么车大马路上一路飞驰,6点52分出门,加上等车,7点30多一点就到达了新开铺,顺利的出发让人心情愉悦。

          到了高架桥下,预定等人的地方明显有太阳晒人,而桥下就看见两个熟人--------“飞姑娘”和老不。老不前一天参加过出走了(还有门窗),强人就是强人,经历过百公里磨练的人都不是盖的。
          中巴车8点过5分出发,一路颠簸,沿着连绵的山脉的山脚前行,在进入某小块湿地时,见到少量异常醒目的白鹳(是白鹳吧?),其中一片草地上有两头水牛,各有一只机会主义的白鹳守候着,应该是等着牛吃草时惊出的昆虫吧。野生鸟类的回归,这边的村民生态意识没得说。
          下车是在一个三叉路口,有几名队员临时买了草帽,之后他们惊呼居然没有那条可以系在脖子下的绳子(好在没什么大风)。在他们等待时候,我往前面走了走,施肥之后,顺路捡了一颗树上掉下来的没红的红枣。
     

    上路
          这次没有多少陡峭的山坡,加上天气相比上次不是很炎热,所以出汗不是很多,走起来还是很轻松,但很快我们就进入了灌木丛。走了一段,越来越密,这个时候掏背包,才发现没带长袖衣服,同行的一位女队友(记初次遇见的人的名字一贯都是我的弱项,抱歉)将其带来的短雨衣借给了我(回程时我担心忘记还给她,提议提前给她,但因为分开得仓促,依然没有给她,因为担心碰不上,只能让阿混代为转交),让我的手臂免遭刺蓬的骚扰。但是不太透气的材质,使得我的手臂如泡在水里一般,袖口几乎可以滴出水来----自作孽,不可活啊。

          山上有很多蚊虫,有几位同志中招,那个包不是一般的大。我穿的裤子比较宽松透气,但也被刺蓬扎了划了,同行的队友建议穿帆布厚实的,但那种衣裤相对没有这么宽松透气,正如当初我选帽子考虑的一样,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逛防空洞又是此行的一处独特之处,之前我没有什么深入防空洞的经历。这次人多,我也就跟着大部队进去逛逛,里面确实凉爽宜人,在到达终点的一处半掩的石门我们才返回。石门外透进来一丝光线,在那里有一群常年过着清净生活的无辜的蝙蝠被我们骚扰了一把。
          中午,在联峰村一户居民家我们停留片刻,大家都洗脸的洗脸,休息的休息。我干脆把已经湿透T恤脱下来搓了,顺路把上身抹澡了一遍,人顿时舒服很多。
          为了不影响两位老人家的清净,我们离开后选择了一块三岔路口的石子路享用中餐。如同出走社的宗旨,依然是很平淡、很和谐的气氛。
          下山后,很快就到了一片水域,几位男队友迫不及待的下水游泳,洗去一身的汗渍和少许疲惫。
          经过一片荷塘后,“噩梦”自此开始,此次行程我的相机也自此尘封书包不再复出。在误判和坚持要先走完20公里,大家被带到了热心路人指引的反方向。而此后的水泥硬路更是走残了几个人,我也包括在内,这就是标题中所述的我的惨状。


    总结
    1、报名后准备好一张列表,将需要带的物品列出并不断补充完善,在出发前逐一清点,避免遗漏。
    2、一些意外的地点,在考虑自身负重的情况下,可以带上手电筒等常用出行物品----像手电并不一定是要夜晚才能使用的。
    3、充足的准备意味着良好的体能,这次在不少人因为缺水不得不取用井水时,我此行新加入的装备----水袋功不可没,不仅饮水方便,而且节水。
    4、此行挑战极限,我的体能基本还能跟上,尤其是第二天早上起来腿脚肌肉没有什么酸胀感觉可以证明。相信多出去锻炼锻炼,等脚底板走出厚茧的时候,硬路也将不再是恶梦。

     

    建议
         虽然以前貌似听说要公民才可有发言权,但有些事不吐不快,本着对自己和对他人负责的原则,请对号入座的队友请勿见怪。
    1、出行建议少或者不饮用容易让人头脑不够清晰,容易冲动的饮料,喝酒误事的真理并不是我发明的。
    2、在一些明示危险的地方,建议少做出危险举动,譬如下水游泳,我觉得至少要有一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我可以理解当事人当时的心情,我也不想阻人喜好,但是万一出了事,在附近甚至找不到一块木片竹竿的地方作为一个比旱鸭子好不了多少的我可是真的没一点办法。另外,早一段时间看新闻,提到酒驾的同行人同样要受到处罚,理由是他们没有劝阻当事人的危险行为。

  • 丁香
    世上就怕“认真”两字,努力把握,一定会有作为~~~~~
    顺路说下,感觉你的名儿与你的性格出入颇大,呵呵,循规蹈矩的人可圈可点~~~~~~
    2010年9月05日
  • 门与窗
    很好啊。
    善于总结,善于思考,善于发现。
    2010年9月02日
  • 武林阿混
    总结写得好!
    继续发扬之。
    2010年9月01日
  • wordless
    附议.
    2010年8月30日
  • patch
    任何人在出走社都有发言权,只要发言不违反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以及《出走社社友分级方案
    中的如下两条即可:
    “1、不可利用出走社版面对出走社价值观、基本制度、风俗习惯作否定性评价;
    2、不要介入与出走社的选举相关的事务。”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