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法中关于警察查验身份证的规定   

  • patch 2009年6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2/content_19457.htm 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应当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在目前实施的身份证法中已经没有这样的规定

    目前的身份证法中,警察查验身份证的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 小撮
    我对这部法律的理解是:警察有随时随地检查身份证的权力,公民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义务。警察在检查公民的身份证时,公民有权先检查警察的证件,对于拒绝出示证件的不明身份的人员(现在社会上穿警服冒充警察的人很多),公民有权拒绝出示身份证或提供身份证号。
    2009年6月10日
  • 瑶侠
    不管怎样,还是应该多学法,以捍卫我们老百姓-守法公民的切身利益。
    2009年6月10日
  • 独行叟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就这其他情形而言,还不是随时随地、想查就查吗

    200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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