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涉性言论可能带来的价值观冲突和人际争端,本社全面禁止涉性言论:包括关于性生理、性技巧、性心理、性社会学、性文化学的话题以及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
在操作层面,对上述言论适用《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第七条 禁止发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以及“第十二条 禁止发布与栏目定位不符的帖子。”加以处理。
当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时,社区执法人员(社长、理事)可在公民大会发起民意调查,当民意调查中超过2/3的被调查者认为该表述属于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时,则认定成立。
为解决涉性言论可能带来的价值观冲突和人际争端,本社全面禁止涉性言论:包括关于性生理、性技巧、性心理、性社会学、性文化学的话题以及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
在操作层面,对上述言论适用《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第七条 禁止发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以及“第十二条 禁止发布与栏目定位不符的帖子。”加以处理。
当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时,社区执法人员(社长、理事)可在公民大会发起民意调查,当民意调查中超过2/3的被调查者认为该表述属于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时,则认定成立。
结束时间:2008-12-31 14:25
应投0人,实投33人 • 已结束
类别:全民公决
资格:社区公民以上
官方性质 • 不记名 • 直播
17票 | 51% | ||
8票 | 24% | ||
8票 | 24% |
1. 赞同 | 票数:17 | 52% |
2. 反对 | 票数:8 | 24% |
3. 弃权 | 票数:8 | 24% |
根据《出走社宪政预备时期实施方案》第四条第9款:“当且仅当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的半数时,一个决议案方可通过。”
本决议案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