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无禁*区   

  • patch 2008年4月30日

    《读书》杂志文革以后复刊,曾经开展过一个“读书无****”的讨论。以那样的时代背景有这样的见识与追求,即便现在看来也显难得。

    出走无****,是说在出走社网站内,除了《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所禁止的言论以外,不应该有其他人为****存在。不论这****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强制的还是非强制的。非强制的限制,也并不是没有限制,它会成为默许的规则,成为具备正当性的权威,压迫遵守规则的人们。

    出走社如果奉行社员为公民的少数人拥有权利,多数人权利受限制的政策,那么,这肯定不是一个现代化的公民社会,而是一个古希腊式的少数派公民社会。而限制一部分人的言论,允许另一部分人自由讨论,无疑如chenyi所言,具有精英统治的特征。

    我同意,决定出走社事务的应该是出走社员。但是,言论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豆瓣出走社小组相关讨论

  • 小撮

    凑足1030的嘉宾也只是有发言权限,没有推荐帖子、参加问卷调查的资格,也不能查看仅供实名社员阅读的帖子,感觉一定不太爽。这个设计本是促使嘉宾通过出走获取升级资格的推动力,但对于因不可抗力无法出走的嘉宾来说,则永无出头之日。如果想引进思想文化建设的人才,就不能永远置其于这样边缘的地位。保举的本质是邀请、优惠。保举制度本身并非尽善尽美,还需要继续完善,但这个制度的功能暂时无法替代。

    2008年5月03日
  • patch

    其实呢,嘉宾凑够1030分,就可以不受发言限制了,只是这30分需要从帖子里慢慢争取来。这个过程,就像走友慢慢升级一样。

    如果一个嘉宾没有这样的耐心等待、争取,那么,ta也不见得会把这里看作一个说话的场所,生活的空间。更大可能,是当作另一个工具而已。

     

    2008年5月03日
  • 小撮

    没有那么悲观,海伦凯勒跑过来也不会仅仅成为牌位,现身说法谈谈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话题,也不是空谈嘛。除了时政和出走社的“教义”、“风俗习惯”这两方面的话语禁区,剩下的空间还是很大的啊。关于人生观、世界观方面的话题、关于文学、历史、文化方面的话题、关于自然科学方面的话题,客人们都可以讨论,出走夜话栏目就是干这个的。出走社虽然不定义为论坛,虽然不承诺完全的言论自由,但也不应该拒绝丰富优质的精神生活,不应该拒绝能提供精神财富的来客。

    出走社的生活包含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现实空间中的爬山及网络空间中与爬山相应的的组织、管理、记录,第二层面是网络空间中的虚拟政治、社会实践操作,第三层面是网络空间中的思想、文化建设。这三个层面,第二层面以第一层面为基础,二者密切相关;第三层面则相对游离。

    目前开展的最充分的是第一层面;第二层面也在积极筹备;第三个层面最弱,这一方面与出走社严格的言论控制手段有关,另一方面也由于这方面的人才匮乏,出走社的“走青”已经绰绰有余,可以搞搞爬山和社区实践,但适合思想、文化建设的“文青”和“愤青”还远远不够,需要有针对性的引进,保举制度这个绿色通道的保留,主要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出走社重视出走,但不“唯出走”。对有条件走的社友,要坚持以走换资格,以走换话语权。对因不可抗力长期不能出走的社友,则应该保护其作为客人的基本自由。这部分社友数量既少,也没有归化为社区公民的可能,不会参与社区政治实践,因而不必担心其破坏出走社立足于走的基础。

    2008年5月03日
  • patch

    Sorry,话说重了点。

    其实我的意思是,出走社坚持观念,排除干扰,需要的是出走的人们自身坚持。任何外来的力量,不论有利于或者不利于现有出走观念的,应该一视同仁。任何人为因素的渗入,都会留下隐患

    2008年5月03日
  • patch

    出走社一切行为、言论都围绕出走展开,如果不能参与出走只参与讨论,那么如你所言,不是空谈么?当然,我是不反对“空谈”的,在理性与良知基础上推导出的言论,即便空谈,也不会大错。问题是,这些“空谈”,想必多数情况下,不会是关乎技术、操作层面的,而更多会是意识形态方面的。这样的空谈,同样会成为被禁止的对象。那么,不出走而只谈论的居民,在出走社又有什么可以做的呢?

    如果海伦凯勒来出走社,除了做一个荣誉居民,还能有什么可为呢?我们这里既然不是一个论坛,难道倒成为供奉这样牌位的祭坛么?

    2008年5月03日
  • 小撮

    我认为,参与出走,并不充分证明对出走社的归属感,只有正式点击按钮,归化为社区公民,才是有归属感的标志。

    实际上有相当比例的非公民是工具化的“使用出走社”,或者至多是喜爱这个“顺手”的工具,并无对出走社的归属意识或者潜意识。

    出走社不能一厢情愿地要求参加出走课题的人都对出走社产生归属感,只能承诺任何遵守出走社的游戏规则的人均可分享出走社的资源,期待这些人中间的某些人,在充分出走、充分认识、充分认同的基础上,志愿选择归化为社区公民。

    在一个人正式志愿归化为社区公民之前,我们只能假定他没有归属感(可称之为“非属推定”),从法理上定义他为客人,限制其部分权利,免除其部分责任。

    既然为社区居民是客人,既然不要求其产生归属感,而且已经限制了其权力,那么极小比例的无条件出走的特殊客人的存在也无伤大局,当然,这些客人要有思想、文化或者技术方面的特长,能为建设出走社的精神财富做出贡献,能提升出走社的人文品质。另外,这部分客人同样要受到行为边界的限制。

    PATCH所设想的外地嘉宾的升级条件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但目前看来,还缺乏操作性,毕竟,有能力开题的社区嘉宾并不多。即使可以操作,也要同时保留保举制度,因为还存在残疾人要求做客出走社的可能。我想,如果海伦·凯勒想成为社区居民,我会很乐意保举她的。

    2008年5月03日
  • patch

    异地开题也许存在无法证明问题,那么就强制出具详细报告(最好包含图片、音像等),经审核后成为合法完成的课题

    2008年5月03日
  • patch

    出走社成员管理完全以出走为核心,那么,出走就应当是唯一决定成员身份的因素。如果只参与讨论不参与出走,这样的特例成员,也许不会真正形成对出走社的归属感。

    其实,用脚完成身份的转换很简单,在任何地方发起符合出走社规范的“课题”,参与并实践出走社理念,就可以按程序进行升级,不必要什么特殊照顾吧。如果不能出走,只能观望,那也就不具备进入出走社的基本条件了吧。

    2008年5月03日
  • 小撮

    保举制度是建社初期为了快速增加居民数量而设置的,现在保留它,是为了给身处外地无法正常升级的社友一个绿色通道。如果PATCH有其他更好的方案解决外地社友的升级问题,不妨提出来。

     

    2008年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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