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社员群体不是精英团队   

  • 小撮 2008年4月28日

    chenyi将“出走社主权属于出走社员”的制度称为“精英团队的管理”,这是一种误解。

    出走社员群体不是“精英团队”。

    出走社的等级制度(身份制度)是对现实国家的国民身份制度的一种模拟。

    一个国家的国民,一般分成三种身份:

    1、持有限期的签证短期居留的,称之为侨民。

    2、持绿卡永久居留的,称为永久居民。

    3、持本国护照,有选举或被选举权,战争时期可入伍的,称为公民。

    出走社的三种身份,是与上述三种身份对照的。

    社区嘉宾是出走社的侨民。

    社区居民是出走社的永久居民。

    出走社员是出走社的公民。

    社区嘉宾是出走社的客人,权利和义务都受限制。出走社员是出走社的主人,拥有最多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居民介于二者之间。

    出走社员群体不是一个精英团队。

    首先,出走社员不是精英,成为出走社员,不需要复杂的头脑、发达的四肢、顽强的个性、高深的修为,只需要满足简单的出走十次的履历,就有资格成为出走社员。当然一个满足了客观条件的人,不会自动成为出走社员,出走社不强制任何人必须成为出走社员,是否成为出走社员,取决于个人志愿。

    这就象一个拿了绿卡的永久居民,若想入籍为公民,需要自己申请。

    入籍的人,只需要拿过绿卡,提出申请,宣誓尊重宪法、效忠国家,不需要智力测验、体能测试,更不要求出示学位证书、职称证明。

    因此,出走社员不是什么精英,社区居民、社区嘉宾也不是什么草根。出走社员与社区居民、社区嘉宾的关系,不是精英/树根/草根的关系,而只是主人/准客人/客人的关系。

    其次,出走社员群体不是“管理团队”,出走社员是各自独立的个人,只服从内心良知和社区的法规,不听命于任何具体的个人,互相之间除了山间的同行伙伴关系,并不必然有私人间密切的交往,出走社员群体除了维护出走社宗旨、法规和生存,没有其他的共同利益。除了选举、被选举、评议、监督等权力之外,无公职的出走社员不掌握任何公权力。

    因此,出走社员与社区居民、社区嘉宾之间,不存在管理/被管理的关系。

    三个等级虽然层次分明,但并非壁垒森严,而可以顺畅流动,流动的条件人人皆可通过努力而达到。

    一个社区嘉宾,若想取得完整的发言权和分享社区物质文化成果的权利,需要努力出走,认真写作,争取早日升级为社区居民。

    一个社区居民,若想取得充分的话语权和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社区的权力,需要努力出走争取早日升级为出走社员。

    一个出走社员,若固步自封,不再出走,刚100天后就会自动丧失投票资格,仅仅留下头衔和荣誉。

    社区嘉宾、社区居民、出走社员,各有权利及义务,各自有清晰的行为边界,各安其份,不相混杂错乱,才能保证健康、明朗的社区公共生活。

    若不明白自己行为的边界,急于求成,越界行事,只会造成社区公共生活的混乱,弄成某些网站权责失序、主客不分、真假难辨的尴尬局面。

    出走社形成自己的社区文化,是近三年众社友灵犀相通、默契相守、柔性博奕的结果,是一份在中国语境下来之不易的健康互动的案例。希望大家珍惜。

  • subing

    团队是由员工和管理层组成的一个共同体,该共同体合理利用每一个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协同工作,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的目标。

    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群体通常可分为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正式群体是指由组织结构确定的、职务分配很明确的群体。非正式群体是指成员为了满足个体需要,以感情为基础自然结合形成的多样的、不定型的群体。非正式群体是既没有正式结构,也不是由组织确定的联盟,它们是个体为了满足社会交往的需要在工作和生活环境中自然形成的。

    2008年5月05日
  • 南瓜叶

    欢迎唐僧肉光临出走社!

    看到欢迎词的升级,可见社长的煞费苦心。注册不等同于加盟。

    2008年4月30日
  • chenyi

    明白了。看来,一段时间内,在出走社磨嘴皮子的机会不多了,呵呵。

     

    2008年4月30日
  • 小撮

    是的,这是与出走社宗旨、理念、基本制度相关的议题,但chenyi可以参与。理由:

    1、参与在先,条款修订在后,法不究既往。

    2、开篇提到了chenyi的说法,文章就chenyi的说法而展开,表明了对话的意图,即是发出了参与的邀请。

    2008年4月29日
  • 薛淡

    欣赏chenyi兄认真、执着、耐心讨论的的态度,先赞一下。

    难怪上午只见社长在线,却不见说话,果然又在忙活,同样的执着,同样的认真,呵呵!

    2008年4月29日
  • chenyi

    这下看到了。不过看完又产生了一个问题。

    先引用一段“

    除上表中规定、由系统所保障的权限之外,社区嘉宾和社区居民还须恪守以下行为边界:

    1、除非受到邀请,不要主动参与出走社宗旨、理念、基本制度等应由出走社员参与的议题;

    2、不要介入与出走社的选举相关的事务。

    我的问题是如何界定“出走社宗旨、理念、基本制度等应由出走社员参与的议题”?

    比如说,楼主发的这个“ 出走社员群体不是精英团队 ”的帖子是否算是我这个居民不应涉足的禁区呢?

    2008年4月29日
  • 小撮

    出走社社友分级方案》已修改,增加了制订的目的、不同等级的含意、相关等级的行为边界等内容。

    另外还修订了注册成功、升级成功的提示文件,强调了社区嘉宾、社区居民与出走社员的区别,增加了关于行为边界的内容,

    2008年4月29日
  • chenyi

    还有一个小问题。对于我这个已经进了门的客人,该到哪里才能看到这个新“客人守则”呢?找了五分钟,没有找到呢,呵呵。

    2008年4月29日
  • chenyi

    大家看,管理者的办事效率无愧于“精英”二字吧?哈哈

    20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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