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出走法规是指《出走文献》栏目中《出走法度》项下现有的17篇文章,我个人将其理解为出走社的法规,有不妥之处请社友指正。
我非常喜欢出走社这个平台,尽管只是这个平台的受益者,也非常珍爱这个平台。是什么在维持这个平台特有的风格,有早期社友个人魅力的作用,活动中言行的影响,以往出走报告蕴含的出走文化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但仅仅依靠这些无形的潜移默化也是远远不够的。出走社的发展过中逐渐完善的出走法规也证明了这点。每个法规的出台绝非无病呻吟都有明确的针对性,当然任何法规的出台从未针对过任何个体,即使和个体有关,也不过是某个事件的参与者或见证人而已。
表象来看多数社友和法规没什么关系,或者会有社友认为我不知道有这些所谓的法规,也没有影响我的出走,这就是自觉遵守法规的社友的真实感受。不知道《出走社反“邂逅”条例 》的社友很正常,最近的出走课题“邂逅”已经绝迹。出走历史上“邂逅”的记录是8名队员,8名“邂逅”,那可真叫壮观。经历过抢名额的社友会深有体会,如果没有《出走社反“邂逅”条例 》,报名的权利实际上没有任何保障,甚至你根本无需报名,看到喜欢的活动按时集合就成,没有抢到名额又想参加这次活动的社友当然希望没有《出走社反“邂逅”条例 》。其实更深层的作用还不在于是否抢到了名额,无需报名就可一同出行的活动哪些人敢发起。因此遵守法规者是法规的受益者,受益者不会觉得法规多余。
法规的拟定出台凝聚了社长的智慧经验和心血,看一眼升级日志更新的时间就知道有多大的付出了。
200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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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在[2008-2-15 0:04:36]被小撮重新编辑。 借此提议喜欢这个平台的社友以实际行动维护出走法规,保持出走特有的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