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讨论《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关于社长的条款      

  • 小撮 2022年6月03日

    今年是社长换届选举之年,但《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中关于社长的条款仍有缺陷,有必要在社长换届选举启动之前加以解决:


    1.当前候选人产生办法不能有效解决社长候选人难产问题,此前5次社长选举,大多存在候选人凑数的情况,即落选的候选人是为了避免只有一位候选人的尴尬局面不得不出场陪选,而为了增加候选人数而规定的社储制度在建立之后就没有真正启用过,因为很多社储当时活跃被封为社储但临到社长选举却时过境迁已经不活跃。我们要设计一个真正有效、务实、易操作的候选人产生办法。




    2.有关社长权力交接的条款,是基于出走社网站2015前之前的版本撰写的,当前版本的管理后台是由社长以个人账号密码登录的,已不需要另外设置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相关条款可删除。

    你是否赞同讨论这一问题

    结束时间:2022-06-06 01:39

    应投14人,实投14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动议)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14 100%
    0 0%
    0 0%
  • 穿山癸
    @小撮 同意修订内容。
    2022年6月04日
  • 小撮
    修订方案:
    修订一:原1.3.2.2、1.3.2.3、1.3.2.4删除
    修改为:
    1.3.2.2、现任社长、议员、执事每人可提名一个候选人,提名前须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1.3.2.3、候选人总数不超过5人,满5人自动截止。
    1.3.2.4、若候选人只有1人,则投票照常进行,但不论投票结果如何均自动当选;若未产生候选人,则现任社长留守至候选人产生为止。

    修订二:删除1.3.4

    修订三:增加1.5、由历任社长、议员等组成社长辅佐团,对社长依法履职加以辅佐。
    2022年6月03日
15308 浏览   2 回复
相关动态
关键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