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走社公共机构管理办法》做如下修订:
2.1.5、在社长候选人不足额时选举一名社长候选人。
修改为:
2.1.5、在社长及理事会做出行政决定之后提起异议或否决。
你是否赞同上述修订
结束时间:2018-06-21 18:13
应投14人,实投13人 •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 记名 • 不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