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议员,下面的链接是我日前发起的公民调查,关于提起本案的动机以及所得到的民意支持,请点击查看。我就不再阐述了。
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19770
提案内容如下
A、修订1.3.1
原文——
1.3.1、资格限制:一年内有效出走次数不少于20次、积分不少于1500、且有投票权的社区公民。
修订为——
1.3.1、资格限制:近100天内至少有效出走一次、积分不少于1000、且有投票权的社区公民。
B、修订1.3.2.3和1.3.2.4
原文——
1.3.2.3、当前任社长寻求连任,而无合格自荐候选人产生时,则由前任社长自然连任。
1.3.2.4、若现任社长不求连任:当自荐候选人只有一人时,由现任社长提名另一候选人;当自荐候选人不足一人时,由现任社长提名一候选人,由议事会在全体议员中选举另一候选人。
修订为——
1.3.2.3、创建社长候选人储备库(简称社储),社长、议员可以在任意时间提名人数不限的人选,由执事将名单加入社储。
1.3.2.4、社长选举启动后,执事对社储成员做资格审查并征求意愿,符合社长任职资格且愿意参加竞选者成为社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