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三千里,由于今日在我的起诉书中出现社长小撮关于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本人与多名社友通过微信群交流而产生误解的回复。本人为澄清事实,特发表如下声明:
1. 关于火炉火聚会:
因9月7日社长小撮声明恢复搜搜公民权一事,相继出现了本人与小撮在微信群争论、山蚁与小撮私聊争吵、小撮激愤之下声明退社等事件。为消除误会,沟通彼此观点;由前任社长穿山癸组织了此次聚餐。参加者包括穿山癸、社长小撮、chenyi、山蚁、三千里、小球、好友、荷包、陈二共九人,另外受邀请者南瓜叶、patch因时间原因未参加聚会。聚会过程中虽气氛偶有紧张,但基本完成了和解、沟通、协商的目的,并达成协议(部分)如下:
A. 小撮负责启动仲裁员的推荐和相关的投票事宜,以恢复全员空缺的仲裁会
B. 三千里负责在仲裁会恢复后,提交搜搜公民权案的申诉
2. 关于微信群的建立
火炉火聚会以后,社长小撮按承诺,征集仲裁员人选、提名,直至9月27日,最后一名仲裁员用武之地宣誓就职,完成了自己恢复仲裁会的任务。按照此前协议,本人应开始履行搜搜公民权一案的申诉任务。由于此时长沙部分社友因理念分歧,纷纷表示退出出走社。为避开这一敏感时期,及为社长小撮提供相对平静的社内环境;本人认为有必要征集火炉火与会者的意见,推迟搜搜公民权一案的申诉。于是本人邀请参加聚会者(穿山癸、陈一、山蚁、好友、荷包),组建微信聊天群商议此事;为避免出现当事人讨论何时起诉自己的尴尬局面,未邀请社长小撮加入。社长小撮于次日通过某种途径,了解到有此微信群存在,大发雷霆,逐个询问多名自己怀疑已加入微信群的社友,并索要聊天记录。为消除误会,本人主动与社长小撮沟通,并提供了加入者名单和部分聊天内容。在沟通中本人一再表明建群目的和协商事宜;而小撮始终表示凡是有谈论出走社公务的聊天群必须有他参加,对此本人不能认同。
3. 关于微信群的宗旨
本微信群没有宗旨、没有共同纲领、没有既定目标,不是反对党、不是地下党,不培养社长继任者。只是多名一起出走多年,彼此了解、心无芥蒂的社友组成的普通聊天群。我觉得在出走社各微信群之外,有权也需要建立一个成员简单、彼此熟悉、沟通顺畅,可以闲谈及舒缓状态下谈论出走社事物的独立聊天群。由于社长小撮此前的冲动及在微信群表现出来的一贯强势;本群认为他的加入,将破坏此群的和谐气氛,因此拒绝了他的要求。社长小撮不从自己谈话风格上寻找问题,反而认为本群是为与他个人作对而建立。推断本群进行“筹备对其本人的诉讼,收集意见和建议,讨论对策”等活动,以及将社内其他事件与本群生硬挂钩。直至前日不顾本人一再解释,将相识多年的群内成员微信拉黑,可见社长小撮对我们的误会之深。
以上就是本人关于微信群问题的解释和声明,如有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欢迎社长小撮及相关社友指正。希望社长小撮认识到本人关于搜搜公民权案的申诉,是执行我们共同讨论后形成的决议;而并非秘密进行的针对他的打击手段。社友通过微信群讨论出走社公务,完全是出于关心出走社、关心宪政;并不是针对任何一名社民,是正当而且应该提倡的。
三千里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