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社课题公约处分条款有三条明确禁止提交课题,引述如下:
3、课题组成员在课题中行为不当,导致课题出现问题,被队友投诉的,一月内禁止提交或报名分担课题。
4、课题组成员在课题中行为严重不当,导致课题发生严重事故者,视事故严重程度,3个月到1年内禁止报名分享课题,出现队友伤亡等重大事故者,永久禁止其提交或报名分享课题。
5、开题人无正当理由而临时修改路线,事后一经查实,一月内禁止提交或报名分担课题。
行文中提交课题或报名分担课题视为两种情况,尤其所用的连词“或”非常清晰的表明提交课题和报名分担课题是不会同时发生,属于二选一的行为。
当然这里也有遗漏。第4条 3个月到一年内禁止报名分享课题的处分明显遗漏禁止提交课题的处分。对于这种情况,尊重法度首先要修法堵漏而不应该是人为理解或者依靠仲裁会释法补漏,否则仲裁会的信誉会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