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上了出走社一看有十一期间的出走课题,没来得及看仔细看内容就点了报名。系统提示人员已满!
由兴奋到失落,并且吃惊于各位同学(以报上名的)的神速!
于是向行香子同学抖落满腹牢骚,并和小撮磨叽了半天,未果!
我飘来飘去,飘来飘去游荡在社里的各个板块儿......
直到下午五点左右,忽然间,惊现名额一个,我扑上前去...
我就这么出现了!
今天一早上了出走社一看有十一期间的出走课题,没来得及看仔细看内容就点了报名。系统提示人员已满!
由兴奋到失落,并且吃惊于各位同学(以报上名的)的神速!
于是向行香子同学抖落满腹牢骚,并和小撮磨叽了半天,未果!
我飘来飘去,飘来飘去游荡在社里的各个板块儿......
直到下午五点左右,忽然间,惊现名额一个,我扑上前去...
我就这么出现了!
问题都用下拉选择或多选框来回答就行了,比如时间(直接下拉选日期时间),强度,最高里程,爬升高度(可以在正确答案附近随机挑几个错误数字组成一个下拉菜单),必备物品(多选框)等等。
报名之前先答题的主意早就有人提过,如果没记错,最早想到这招的是genghong。这确实是一个迫使报名者认真看计划的好办法,只是因为编程比较麻烦才没有采纳,如果采用这个方法,肯定不会让发起人来出题,而是由系统自动生成问题,所以不会增加发起人的负担,只是增加编程的负担。报名前先答题,与不挑人的原则不矛盾。我们说的不挑人,是指不让发起人凭主观好恶任意挑选他自己喜欢的人,但并不反对由系统根据一定的标准来排除掉不合要求的报名者,事先设定一视同仁的标准,由系统来取舍,这不违反公平公正。
发起活动的风险问题,还是不讨论了吧。笼统地谈论这个话题没有意义。愿赌服输,乐天知命,随遇而安,尽人事,顺天命,有这样的心态,就足以面对一切风险。出走社的制度已经采取了系统性的规避风险措施,系统之外的风险,只能由个人消化。有没有风险,如何看待风险,是个人选择问题,没什么好谈的。
如果觉得活动少,就自己去发起活动,如果觉得自己能力不够,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建议有能力的人发起,并由自己承担辅助的义务,但不能要求出走社从组织角度去介入这个过程,由组织去激励动员谁发活动,出走社组织应该严守这个行为底线——既不劝谁发布活动,也不劝谁参加活动。任何人发起活动的唯一原因,应该是自己喜欢做、愿意做。自己不是十二分的情愿,就不要做,参加活动也是一样。发了活动不必以此自居,不发活动也不必自责。还是那句话,从心所欲,有感而发,水到渠成,不需要外部强制和激励。每个人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内心,就够了。
我所理解的出走社,是一个制度框架,基于人性恶的假设,通过消极的防范、抑制、制约手段,来消灭不公正,促进公义和自由。它是一个守夜人的角色,不具备积极进取的主动性。它是一个负反馈的机制,维持系统的均衡是它的目标,而不是一个激励性的逐渐偏离平衡的正反馈机制。因此,这次讨论中所提出的进取性目标,某种程度上是与制度框架不相容的。
无论形势如何火热,我们都要保持冷静,不要忘记出走社的非功利性、非扩张性的原则,为了可持续的存在,让我们细水长流吧。借用一句歌词:“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
没有大智慧/大勇气/大无私/"大团结"/强体能/博才学,谁敢发起原创性探路活动,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谁又能担当得起,如遭遇不测,再受到起诉,有多少"大团结"也承受不起啊,所以特别赞成出走夜话里的 <留一份遗嘱......>.不给发起人及队友找麻烦.去年小倩的官司及今年夏子的官司在我的心底将留下厚厚阴影.
其实我国每年死于野外爬山活动(包括探险活动)不足30人,而交通事故死亡每年近十万人,只是爬山事故影响面太大了,我胆小......
出走的风险可以降低但却无法回避,终归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社友一同出行风险共担责任自负,如果确实遇到法律责任问题,参加活动的社友和发起人的责任是完全一样的。
通过回答问题报名不仅增加发起策划的工作量,还与不挑选的原则相抵触。发起人没有选择同行者的权利,而出行者享有最大的权利,充分体现了出走社对出行者的公平公正。如果每个出行者都能够像发起人一样对本次出行认真负责,而且对自己的体能状况是否适合当次出走的要求都能客观估量。可以显著降低出行风险。所以非常明确的风险首先是不适合当次出行的社友报名并成行。
上周和老九一同出行蟒山十三陵,同行的西山老农抄收到穿越抓髻山清水尖队伍的信号,知道天都快黑了,还没到清水尖。今天看到这支穿越队伍的报告,原来队伍里竟然有首次爬山的成员。幸运的是无论多晚20多人的队伍总算安全下山了,有成功的喜悦,但是假如出现了意外,又该如何呢?
目标难以舍弃,又决不能遗弃队员,恐怕这是最大的风险。
每个人都做到了量力而行,整个队伍才有保证。否则,队伍的能力就打折扣。最短的那块木板短到什么程度还可以称其为木桶呢?
出走社的活动供求也许不象想象中那样紧张,供求紧张的只是某一类活动——如原创性、探索性活动,而其他常规性、重复性的活动,则未必,甚至有供过于求的情况。
增加原创性、探索性活动并非易事,一是这类活动对发起人个人能力要求很高,二是出走社的活动发起人激励机制很弱:权力受限——不能挑选队员、不能夹带私人随员,又限制人数——难以获得声势浩大的荣耀体验,还有写总结的必修课,而所得甚微——积分增加10分、队员的尊重和肯定、些微的自我成就感,仅此而已。因此,出走社的发起人不可能象其他组织那样争先恐后,趋之若鹜。
出走社不可能强制社友发起活动,也不提供制度性的外在激励,是否发起活动,只能依靠个人志愿,听从内心召唤。
活动的数量问题也许并不那么迫切,太迫切了,反而背离我们不急不徐的非功利主义风格。少不足忧,多不足喜。对这个问题,我的主张是:水到渠成,宁缺勿滥,细水长流,顺其自然。
问题是,大家都想去新鲜地方,而新路线是有风险的。这个风险基本上领队承担绝大部分。出走社没有集体发起的活动,所以领队只有一人,实际上风险更大,所以领队越来越少了。
如果不解决风险分担的法律问题,这个情况还会继续持续吧。
当然,出走社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保障(比如出走活动公约制约了活动类型,比如出走社野外安全气象标准可以防止恶劣天气出走),这些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如果有希望做领队的社员,可以在出走中摸索、积累经验,尝试自己做计划,控制人员,一步步实现自己的出走方案。这个过程中的一系列工作,从地点选择,资料收集,路线规划(画不画图还是次要,起码要心中有数),计划发布人员召集,实施,总结。。。都需要领队自己学习和积累,如果对这些工作不能胜任,那最好还是不要想做领队了。这些工作的分工,是可以由不同的人完成的,但是作为领队,我想,缺少了对哪个环节的熟悉,都不会是很安心吧。
其实,每个出走的社员,对出走的全部情况了解越多,那么,这次出走的顺利进行,就越有保障。天助自助者,就是这个道理。
了解出走,理解出走,学会出走的人多了,领队自然也就多了吧。
也许,在出走报名里,加几个关于本次出走的提问,回答正确才能报名,也是个不错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