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出走社活动按计划有序进行,维护出走社的理想、原则和秩序,遏制侵蚀出走社规则和制度的“邂逅”行为,特制订此条例:
一、“邂逅”行为的定义:
“邂逅”,在其他组织中称为“空*降”,是指不报名或者未报上名而以编外人员身份随队出走的行为。这里邂逅二字之所以加上引号,是因为随队者与活动队伍的相遇并非偶然,而是前者蓄意所为。
二、“邂逅”行为的实质和危害:
1.“邂逅”的实质是为满足个人愿望对报名制度的违背和破坏。
2.“邂逅”的危害:
(1)侵犯了出走社限制课题名额的权利,迫使其接受超出预期的队伍规模。
(2)破坏了有限的课题名额面前人人机会均等的原则,侵犯了未能如愿分担课题者的平等权,令守法者吃亏,违规者得利。
(3)破坏了出走社追求公正公平的理想以及相应的制度。
(4)挤占了课题组中其他合法成员的资源,使其面临食宿、交通等资源不足的威胁,并有可能影响课题的进程。
三、对“邂逅”的处分:
1.在结题人提交结题报告时,一旦参加者超出报名名单之外,则由系统自动识别为“邂逅”。
2.“邂逅”一次扣50分,通报批评。
四、对“邂逅”的歧视性条款:
1.所分担的课题不记入有效履历,对其升级不作任何贡献。
2.在课题名单中注明为编外身份,在结题报告的成员列表中显示为橙色加以示众。
3.在活动过程中,乘车的座位、住宿的床位、娱乐的机会等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正式队员优先分配。
五、特别条款:
1.当发生网站故障或因他人过失造成系统性报名受阻,在报名截止前没有恢复正常在线报名功能,且原定名额尚未满员时,社民若采取非常规途径报名,当豁免于处罚。在此情况下,开题人在课题结束后提交报告前应先向社长申请特别处置,以妥善安排非常规报名成员的名单输入。
2.开题人可在必要时将课题内容发布在出走社之外的渠道招募同行伙伴,不视为邂逅,但应将在社外发布的链接公示于社内,以尊重课题组成员的知情权。
3.课题组成员保留宽恕邂逅者的决定权,在课题组成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开题人可以不将邂逅者列入名单,使其豁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