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仲裁员缎子公开提个醒》
仲裁员缎子:
您好!
从《处罚公告》文档(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17445)后的回复获悉以下信息:
缎子 @高山之上
你好,高山之上,关于理事叶依删除您重复发布的出走报告《出走以后》,并做出删除发言,扣10分、追回因发言所获升级等收益的处罚, 如有异议,可申请加入社群:仲裁会 ,并提交仲裁申请。
根据现行《出走社仲裁规则》(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4580)第15条的规定(15.提起起诉应当向仲裁会提交起诉书,出走社主页“出走会所—社区仲裁会”栏目为起诉书的提交场所。),公民西子公开提醒仲裁员缎子,仲裁员缎子您的发言违反了《出走社仲裁规则》第15条规定。建议仲裁员缎子予以更正。
此外,今天(2016年4月27日)9:21,西子从出走社首页动态栏里复制了以下一组动态信息(已经剔除了插在其中的一条无关动态信息)(注:按动态生成时间先后倒序排列):
22 小时前 缎子 创建了社群 仲裁会(04/26/2016)
最后,请容许公民西子将内心的感受直观地告知仲裁员缎子,相对于现行《出走社仲裁规则》规定的出走社主页“出走会所—社区仲裁会”栏目来说,仲裁员缎子您昨日(2016年4月26日)上述相关操作动态以及发言,极其容易让公民西子误认为仲裁员缎子要私设社群型的“仲裁会”以对抗出走社主页“出走会所-社区仲裁会”之法度规定的公堂。
以上公开提醒。
公民:西子
2016年4月27日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