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出走微博(130222#和130223#)传递出的信息包含着这样一个热点:
(特别说明一下:根据西子个人的使用和浏览经验,以下仅是通过PC端上网获得的“信息”,欢迎您补充其它终端上网后的反馈信息。谢谢!)
法度上首页了!
经此“安排”和“优化”之后,社民“找法”将更加容易了,进一步引申,学法也更加容易了。这是好事。
倘若能够借着该“好事”之东风,将“好事”进一步办得更好,则更佳。
以下是一些将该“好事”办得更好的不成熟想法、建议或思路,供各位没有公职的社民参考,也供各位公职在身的社民参考:
1、通常,《出走社宪章》是出走社最根本的法度,其法度位阶自然也处于最顶层。从这个角度看,即便是“首页”仅有显示一部法度的“空间”,该“空间”也自然应当留给《出走社宪章》。
2、也许是受了纸质版法度的影响,尽管出走社法度(没有求证过出走社创建人小撮,其在起草出走社法度时,是否使用过笔和纸,还是直接就在电脑上将法度予以数学化、形成电子版的法度草稿)已经数字化、电子化了,更进一步说,已经实现了法度的网络化。但当前的出走社法度却仍然与纸质版时的单行法相当,换句话说,出走社的法度并没有充分发挥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所具有的(与纸质版法度相比较)的优势,该优势若得以展开,将在社民学法、知法、用法等方面提供便利,若进一步发挥也将在立法、执法甚至司法(当然对于社民个人或公职人员个人这个角度,则可以说是知法、守法、用法)方面的优势也将得以展示。比如:各法度与《出走社宪章》之间的关系;各法度之间的关系,各法度条款之间的联系等等,这些关系,在网络化时代,将其内在的关系以社民易于理解和便于学习的方式予以展示出来,技术上并不存在任何障碍。限于时间关系,这里就不展开了。
3、时间关系,最后说一点。结合此前若干私人主题邮件。西子重新将《为易而作》主题邮件中的一句话在此粘贴一下:
若把法律当成重要的20%,那么非法律这关键的80%又是什么呢?法律与它之间又是一种什么关系?
就将这句话作为西子对《法度上首页了》这一出走社最新出现的热点之祝贺吧。
2016年4月17日11:28以话题的方式公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