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出走课题公约》   

  • 小撮 2015年4月28日

    请注意以下两个课题:

    A、岳麓山人:《3月20日至22日出走戴家埔阡陌村-南风面-火烧旗-湖洋顶-田心村

    B、大哥:《3月20日至22日出走田心村-湖洋顶-火烧旗-南风面-戴家埔-阡陌村

    表面上看,这是两个对穿的课题。

    课题A由江西遂川县阡陌村走到湖南桂东县田心村;而课题B由湖南桂东县田心村走到江西遂川县阡陌村。

    但仔细看课题B的相关报告:

    酃峰南风面行走之感想》:

    大约7点才从长沙出发前往江西

    21日凌晨1点多才到江西的一个小镇上找到一个小旅馆住下

    21日上午 9点多钟就到了江西阡佰村

    缭绕之境、酃峰之巅

    “九点一刻早饭后,我们从遂川县阡陌村开始徒步穿越”

    酃峰游记

    次早汽车蜿蜒盘旋到达目的地---阡陌村


    不难判断,实际上课题B与A走的是同一条路线,两个课题组事实上已经合并为同一个课题组。

    显然,课题B开题人为了规避《出走课题公约》禁止发布与已发布的课题时间和路线相同的课题的条款,发布了一条虚假的路线,实际并未执行。这是有预谋的蓄意不执行课题计划的行为,而非由于不可抗力而临时修改路线的情况。

    这样做的目的,是突破名额限制和不准开二队的禁令,虚晃一枪,挂羊头卖狗肉,用曲线救国的方式实现集体尾随的目的。

    一个人尾随是违法,14个人尾随却合法,这很讽刺。如果无视这种作弊行为的存在,我们为了安全考虑而故意限制队伍规模的法度体系将受到侵蚀。为此,特提出此案。


    《出走课题公约》:
    第三条增加:

    19、一旦课题开始,无正当理由,开题人不得临时修改路线。


    第六条增加:

    5、开题人无正当理由而临时修改路线,事后一经查实,一月内禁止提交或报名分担课题。

    你是否赞同上述修订。

    结束时间:2015-05-05 14:30

    应投15人,实投15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快速决议)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12 80%
    0 0%
    3 20%
  • 南瓜叶
    @穿山癸 可以修订反邂逅条例增加相应条款
    2015年4月29日
  • 小撮
    投票结束,表决通过,请社长@不周山 修改相应条款。
    2015年4月29日
  • 穿山癸
    @小撮 是*实质上*等同邂逅,但因是集体行为而性质更恶劣,所以我认为应该从重处置。分担人在报名时可能是被蒙骗的,但到了出走现场很容易明白是怎么回事。
    2015年4月28日
  • 小撮
    @穿山癸 从法度条文上来看,不能认定为邂逅,因为形式上还是两个各自独立的课题,而且公约只是禁止了发布时间路线相同的课题,他发布的课题也确实是路线不同。至于挂羊头卖狗肉、声东击西,虽然行为很遭糕,但法度并没有规定对这种行为的事后追究,既成事实,就拿他没办法。提这个案,就是为了亡羊补牢,堵上这个漏洞。
    2015年4月28日
  • 穿山癸
    二队实质上就是集体邂逅,理应加重处罚。但处罚不应仅局限于二队的开题人,其成员也需受到处分,包括不记入有效履历、扣除一定的积分。
    2015年4月28日
  • 南瓜叶
    完全相同的表述过于极端,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时间也不是静止的,怎么会有完全相同。
    2015年4月28日
  • 小撮
    @京都水怪 只要这样做是能保证时空上跟另一队错开,避免合流,挤占资源,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就应该没有问题。要制约的是采取种种手段搞成大部队,浩浩荡荡。
    2015年4月28日
  • 京都水怪
    同意,实际开题人完全可以避开条例,早一站出发,或迟一站到达,中间还可以啦来条曲线,不知道我这样理解是否也违规?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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