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将年度募捐资格扩展到社区居民的问题   

  • 小撮 2014年5月22日

    各位公民:

    我在议事会提案讨论修订《出走社网站维护基金管理细则》,其中第4个问题,关于年度定额募捐的资格问题,从发言情况来看,分歧较大。

    我认为:“只给社区公民认捐资格似乎也没有必要,社区居民同样是网站资源的长期共享者,捐款者既然声明不因捐款而要求附加的特权,那就没有必要把捐款与权利挂钩,把认捐资格视为一种政治权利。有必要将认捐资源扩展到社区居民。“

    参议员晴朗天空认为:应维持原来的认捐资格:“这是出走社公民的一种权利和荣耀。尤其每年的抽签仪式已成为我心目中出走社每年最神圣的活动,能激发公民的自豪感。”
     
    关于这个问题,我做一个公民调查,了解一下公民对此的意见,以决定我是否将最初的主张写进表决草案中。
     

    你是否同意将年度定额募捐的认捐资格扩展到社区居民

    结束时间:2014-05-29 19:36

    应投148人,实投83人 已结束

    类别:全民公决

    资格:社区公民以上

    官方性质 不记名 直播

    48票 57%
    35r票 42%
  • 小撮
    调查结果:
    投票题目:你是否同意将年度定额募捐的认捐资格扩展到社区居民 
    1、同意。认捐结果既然不附加任何额外的特权,因此认捐资格也不应与公民权利绑定,扩展到社区居民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 票数:48  58%
    2、反对。募捐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网站维护的费用,同时也是一种彰显出走社主权属于社区公民的仪式,如果允许社区居民认捐,会削弱募捐的象征意义。 票数:35  42%
      投票已过期!
    2014年5月30日
  • 北潞冠
    我认为,竟然是自由、自愿的捐款原则,就不必太介意身份,何必打击大家的积极性呢?
    2014年5月28日
  • 麦牙儿
    支持阿混的看法
    2014年5月24日
  • 晴朗天空

    我们从居民到公民的路其实是很短很短的一小段,每一个认同出走理念的人都会很快走完这段成为公民,如果不能认同出走理念只是想在这里与我们出走,人家也不一定愿意主动捐款,我们接受了捐款,是不是要给人家相应的权利呢?(
    我知道捐款不能附加任何要求这点)否则是否居民不公平呢?希望考虑这点,我的理解公民其实只有4项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利、捐款权。不知是否理解的对否,供广大社友参考。

    2014年5月23日
  • 武林阿混
    一些社区居民尚不能完全理解出走社的精神,他们也许只是出走好玩而参加,只有累积出走到一定的数量之后,才可能认同出走社。
    2014年5月23日
  • 明天更美好
    支持毕业的社区居民都可以自愿认捐,从中抽取,抽取的控制20块钱以内。
    2014年5月22日
  • 王山而
    我个人认为:不应唯物质而论,但一定记住物质是精神的基础。有效的利用物质基础的作用,才能让精神力量更加彰显!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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