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议员,
社区议事会《快速决议:加大违反《反占坑条例》的处罚力度》(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11391)修订了对违反《反占坑条例》的处罚力度。但对应的《出走社社民积分制度》第5.3条,因为没有议事会授权,仍然保留着先前的文字,导致社区相关法度之间出现矛盾的情况。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理应对《出走社社民积分制度》第5.3条做出相应修订。
修订后,该法度条文不再出现具体扣分分值。其好处是能减少“一法修订、多法修改”情况的出现,同时避免万一出现遗漏、导致混乱。执法需要时,直接查询、援引《出走社反占坑条例》即可。
对应地,修订《出走社社民积分制度》第5条内其他子条例,如有援引其他社区法度的5.1、5.2条做类似修订,5.4条援引《社名使用规则》修订后直接指出,也不再出现具体的扣分分值,在第5条文字中一并加以说明。
原条文:
5、扣分:
以下情况,社民会受到扣分的处分:
5.1、发言违反《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帖子受到屏蔽,扣10分。
5.2、违反《出走社反邂逅条例》,扣10分。
5.3、违反《出走社反占坑条例》,视不同情况,扣10分、5分、3分、2分、1分。
5.4、改名一次扣10分。
5.5、发布的帖子被4个读者标记为语言暴力之后,每增加一次标记,扣5分。
拟修订为:
5、扣分:
以下情况,社民会受到扣分的处分,依照相应社区法度执行:
5.1、发言违反《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的。
5.2、违反《出走社反邂逅条例》的。
5.3、违反《出走社反占坑条例》的。
5.4、违反《社名使用规则》的。
5.5、发布的帖子被4个读者标记为语言暴力之后,每增加一次标记,扣5分。
请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