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归化”的思考   

  • chenyi 2014年1月12日
    一.让我感觉痛苦的“归化”

     

     

    实话实说,我自己也觉得“归化”一词非常扎眼。这个词似乎贬低了其主语既往的生存状态,被归化一方则被反衬为高高在上的救世主一般。对于我这种从小被灌输革命造反精神,以至于至今都难有宗教信仰的家伙而言,这无疑是一种被驯服般的痛苦心理感受。

     

     

     

     

    二.我到底是不是“归化”?

     

     

     

     

    从大家的讨论和查阅的一些资料上来看,“归化”,最初大概是文化意义上的。后来,演变出组织意义。传统的中国,既是一个国家组织,又是一个自我标榜的文明共同体,文化和组织在传统中国可以统一存在。但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归化”,虽然主要是强调其法律意义,强调个体与组织的关系,但我认为它仍然保存了相当的文化涵义,也继续保持其鲜明的臧否之意。请看如下两个例句:

     

     

     

     


    1. XX归化为我国公民。

    2. XX放弃我国国籍,加入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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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表达“来附”之意时,我们绝不吝惜使用“归化”这样饱含着丰富历史、文化、价值涵义的词汇;在表达“去国”之意时,我们更愿意使用“加入”这种中性、明晰、苍白的工具式词汇。如果反过来用,就会显得非常怪异。所以,有些中介机构在介绍美国的入籍条件时,仍然使用“归化”一词,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这样看来,“归化”指向的对象虽然可能是某一个组织,但使用这个词汇所强调的,其实是对组织背后文化和理念的认同。

     

     

     

     

    就我和出走社的关系来说,我的“归化”肯定不是指向某个个人,也不是某几个人的群体。当然,这里有一些志同道合、甚至让我欣赏的朋友很重要。但这些欣赏无疑也是建立在“志”和“道”的基础之上。因此,我所“归化”的对象无疑也应该是出走社背后的文化、理念或者价值观念。我认可并接受这些价值观念,愿意接受因此而给我带来的一些约束。这就意味着我不再纯粹一匹无所约束的野马,这样的选择等于自愿上了一套“笼头”。尽管如此,当这套“笼头”用“归化”一词直截了当地表达出来时,习惯了自由的野马,内心仍然是凄苦无告的。

     

     

     

     

    那么,是否也有一些社友并不认可出走社的这些价值观念,而仅仅想在这里“爬山”呢?我觉得一定有,而且有很多。对于这些社友,出走社是开放的,给予其居留权——也就是社区居民。但许多人在身份转换为“公民”时,仅仅把这理解为是自己出走记录的直接结果,与任何理念无关。而小撮和穿山癸等人则认为,公民身份的核心问题是向出走社的价值观念“归化”。对出走记录的要求,不过是使用一个客观可以量化的标准对众多“居民”进行一些初步的筛选和鉴别。正如小撮所言,出走社在此重要环节的设置有重大疏漏,没有向具备“归化”客观资质的候选人强调——公民身份的核心,是价值层面的认同。申请转换为公民身份,意味着对出走社核心价值观念的认同。

     

     

     

     

     

     

     

     

     

    三.问题出在哪里?

     

     

     

     

    “归化”,在大陆的现代汉语中极少使用,这是造成我和许多人认为其难以接受的客观原因之一。

     

     

     

     

    在“google”中搜索“归化”一词,结果多与台湾、日本相关。这说明此词在与传统汉语衔接相对较好的汉语文化区域,仍然被普遍使用。而且,仔细去看那些相关的搜索结果,也多是用在法律层面,亦即指“某个人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行为。”我猜想,成长于这种语言环境中的人们,应该比较容易认可出走社对“归化”一词的用法。

     

     

     

     

    从大家找到的各种解释来看,“归化”一词在大陆汉语圈中也并未演化出新的可致歧义的涵义。所以,严格来说,对此词的理解不应该存在歧义,可以讨论的仅有两种可能:

     

     

     

     


    1. 用词是否不当?

    2. 用词是否太过生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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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讨论是否用词不当。从之前对“归化”一词的分析来看,如果小撮和穿山癸等人对公民身份核心(价值观念认同)的判断无误,那么,使用“归化”一词应该是恰当的。甚至,就如一些社友所言,简直是再恰当不过了。

     

     

     

     

    再讨论是否太过生僻。如果从祖宗的箱底里翻出一身长袍马褂套在一个活人身上,搁在前些年,要不是上台唱戏,我们就会觉得别扭。但那长袍马褂,的确也是一身衣服,这些年,看得多了,过节偶尔有人穿穿,也觉得挺喜庆,看着也越来越舒服了。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跟传统脱节严重,由于曾经对大白话的过度追求,大陆版的现代汉语多少显得有些苍白贫乏,许多精当传神的传统语言元素,已被舍弃了。但这样一些语言元素,在台湾,也许还在日韩,还被较好地保留着,并经常使用。比如,我觉得“其来有自”就是一个很精炼的表达,早些年刚开始接触这些国语的元素,我们多少都会觉得别扭,听得多了,我们慢慢也觉得不错,甚至也有一些大陆人士开始使用这类表达方式。其实,并不是我们对这些词汇的理解发生了多大变化,而主要是我们逐渐认可并接受了这些词汇,也就更能够体会到它们所蕴含的传统汉语之凝练优美。回到“归化”一词,如要完整表达它背后对文化和价值的认可,还真难以找到一个可以替代的词汇。既然没有大家更熟悉的替代品,生僻就不应该是颠覆性的问题。解决生僻的问题,可以通过更多的介绍,比如将“归化”列入出走社重点推介的词条,在取得公民身份的环节,强调“归化”的意义等等。

     

     

     

     

    造成我和许多人感觉“归化”难以接受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出走社公民归化的程序缺陷,具体会在下文的第五部分进行讨论。

     

     

     

     

    四.怎么办?

     

     

     

     

    经过上面的分析,要解决现在的分歧,我建议考虑如下路线图:

     

     

     

     


    1. 由具有释法权的议事会(最好由最高权威的公民大会)对出走社公民身份的本质进行解释。

    2. 如果小撮和穿山癸们对公民本质(强调价值观念认同)的理解得到支持,这种理解就上升到法律层面,接下来要做的除了前面已经讨论过的查漏补缺、宣传推介工作。还要让部分之前稀里糊涂“被归化”的公民重新进行选择。允许部分公民重新转换为“居民”身份。

    3. 如果小撮和穿山癸们的理解被否定,那么就应该彻底废止“归化”一词的使用。改换为“升级”、“加入”、“成为”这样一些不含明显价值观念色彩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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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痛苦的解除——一个思想试验

     

     

     

     

    开篇就说过,“归化”给我的感觉是“扎眼”,甚至“痛苦”的。这里面固然有语言习惯的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程序的缺陷,让这个词来的太突兀,让我没有思想准备,让我多少也有“被归化”的不快感觉。

     

     

     

     

    在思考和写作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进行了如下思想试验:

     

     

     

     


    1. 在公民大会中以公民身份投票,我大概会支持小撮和穿山癸们的理解;

    2. 修改程序后,让我重新选择是否“归化”,在阅读那冗长的声明文件之后,我会犹豫一会儿,然后多半还会选择“归化”。

    3. 系统提示里蹦出一行小字——恭喜chenyi,重新选择归化为出走社公民。看到这里,我竟然不觉得“归化”二字有多么扎眼了,痛苦的感觉似乎也没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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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跋

     

     

     

     

    我曾经觉得“归化”很扎眼,感觉很不爽。但是,我没有说出来,原因很复杂。真得感谢这么多社友认真提出来,真诚地进行了讨论。通过大家的讨论和自己的思考,痛苦竟然在思想试验中离我而去了,善莫大焉。

     

     

     

     

    心理真是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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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来自互联网):

     

     

     

     

    法律上的归化,是指某个人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行为。一般是居住在国外的人,依据所居国的法律规定取得新国籍。归化时若未放弃原有国籍而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就会造成多重国籍这一现象。

     

     

     

     

    归化:

     

     

     

     

     
    1.归顺,归附。《汉书·匈奴传下》:“而 匈奴 内乱,五单于争立,日逐 呼韩邪 携国归化,扶伏称臣。”《晋书·武帝纪》:“﹝ 咸寧 五年﹞三月, 匈奴 都督 拔奕虚 帅部落归化。”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七:“自四年至九年,蛮悉改流, 苗 亦归化。” 鲁迅 《伪自由书·王化》:“这些久已归化的‘夷狄’,近来总是‘哗啦哗啦’,原因是都有些怨了。”
     
    2.同化。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日本 定法,夙有蕃别, 欧 美 近制,亦许归化。”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二》:“还是翻译《死魂灵》的事情……动笔之前,就先得解决一个问题:竭力使它归化,还是尽量保存洋气呢?”
     
    3.旧谓甲国人入乙国籍。

     

     

     

     

     

     

     

  • 小撮
    建议此类涉及价值观的帖子帖到公民大会,以免诱使非社区公民无意中违规。
    2014年1月12日
  • 穿山癸
    鉴于本文涉及社本社价值观、基本制度、风俗习惯,已将本文归入『出走会所·公民大会』栏目。
    2014年1月12日
  • 独立寒秋
    我们这一代人所受的教育觉得“归化”一词一般用于被日本鬼子之类的强权“归化”了,有背叛的感觉,确实不爽!
    2014年1月12日
  • 钟山
    读此文让我再次有惊艳的感觉。对归化的讨论应该说己经较为深入了,但要统一认识似乎很难,也无必要。还是让有公民资格的人自由资格的社民自由选择吧!不愿归化为公民的人可保留居民身份。
    2014年1月12日
  • 岳麓山人
    以前的中国语言是否比现在优秀,这一点,我不敢妄断,应该总体是个演进的过程,但作为我个人,认为能清晰表达就是好的。
    对于归化一词,讨论的应该不少了,对现在的公民,再增加解释,可能会增加更多的理解,或许,对以后的公民,会产生更多的想法。
    2014年1月12日
  • chenyi
    to小撮:我的确认为,移民中介机构将双向的“civilization”都翻译为“归化”不符合汉语传统。外民来附,这样翻译妥当;国民它附,似不宜如此翻译。以小撮所提供的《中华民国国籍法》为例,对于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它附的国民行文用语如下:
    “年满二十岁,依中华民国法律有行为能力人,自愿取得外国国籍者”,“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而绝不会写成 “自愿归化为外国国民者”。本来,“归”在汉语中就是有方向性、有倾向性的元素。
    不管怎样,这只是个枝节问题,与出走社使用“归化”一词的主题关系不大。


       

    2014年1月12日
  • 小撮
    严重请求社长或理事将本文移至“公民大会”,以防社区居民僭越身份,发表与出走社基本价值观相冲突的言论:
    大头皮鞋    2014-1-12 10:50:43 语言暴力 投诉 回复 
    爬山就好!
     
    2014年1月12日
  • chenyi
    小撮说的对,我混淆了“居民”和“嘉宾”,写稿的时候还想着去社民分级设置里面去查证一下,后来忘记了。感谢小撮的提醒。
    2014年1月12日
  • 小撮
    “归化”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大陆被弃用,然后在60多年后因陌生化而生误解,从历史考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尤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汉语言劣质化、粗俗化的一系列结果之一。而制订于民国18年、经历4次修订、至今仍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有效的《中华民国国籍法》中,归化一直是标准的法律用语,这也是移民中介机构至今仍在使用“归化”来无缝翻译“civilization”一词的原因。补充材料《中华民国国籍法》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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