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决议:加大违反《反占坑条例》的处罚力度   

  • 南瓜叶 2013年8月01日

    出走社反占坑条例》全文链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1819

    原文:2、处分的规定:

        (1)对无故缺席的处分:扣10分,禁止报名一次。无故缺席行为不论开题人是否预订反占坑程序,都会受到处分。

        (2)对因故缺席的处分:扣5分。

        (3)对仓促退出的处分:

        报名截止前2小时(含2)内退出的,扣3分;

        报名截止前4-2(含4)小时内退出的,扣2分;

        报名截止前6-4(含6)小时内退出的,扣1分。

    建议修订为:2、处分的规定:

        (1)对无故缺席的处分:扣20分,禁止报名一次。无故缺席行为不论开题人是否预订反占坑程序,都会受到处分。

        (2)对因故缺席的处分:扣10分。

        (3)对仓促退出的处分:

        报名截止前2小时(含2)内退出的,扣7分;

        报名截止前4-2(含4)小时内退出的,扣6分;

        报名截止前6-4(含6)小时内退出的,扣5分。

    理由说明:

    获得积分的途径比该法度制订时增加了很多途径,原来那点积分的处罚连象征性都算不上了,天长日久该法度约束力越来越小,直至名存实亡。

    因涉及到具体处罚多少最恰当,可能会有分歧,本不想走快速决议程序。拟修订的处罚力度5分起步,不知是否有约束力?

    您是否赞同该决议案?

    结束时间:2013-08-08 16:08

    应投14人,实投11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8 72%
    1 9%
    2r 18%
  • 南瓜叶

     

    投票结果
    投票题目:您是否赞同该决议案?
    1. 赞成 票数:8 73%
    2. 反对 票数:1 9%
    3. 中立 票数:2 18%
    投票已过期!

    总投票率:(11/14)*%=78.57%超过1/2;定局投票率:(9/11)*%=81.82%超过1/3;依据《出走社投票通则》的规定,本次投票有效。

    赞成率:(8/9)*%=88.89%超过2/3,依据《出走社投票通则》以及《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快速决议的规定,该决议案已经获得通过,依据《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的规定该议案已于投票结束之时起生效。

    另外说明:本议案表决期间,快速决议程序的通过率的修订获得通过并生效。考虑到本议案提交时,快速议案的通过标准更高,故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2013年8月08日
  • 刘全
    本案不适用快速决议程序
    2013年8月07日
  • 一路他乡
    本案不适用快速决议程序
    2013年8月04日
  • 南瓜叶

    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修订积分制度的时候可以一起解决。

    2013年8月02日
  • 穿山癸

    现在获得积分是在太容易了,出走一次能顶过去十次,甚至不出走每周也能增加十几分。加大积分处罚力度是必要的。

    本议题若走普通议事程序,完全可以商讨出一个具有较大威慑力的积分处罚基准。

    但现在,提案人已经定下了具体数值……

    2013年8月02日
  • 刘全

    加大处罚力度可以考虑,但是:

    若无故缺席扣20分,而违反《出走社反邂逅条例》才扣10分,不一致啊。建议把《出走社社民积分制度》5.1、5.2、5.3、5.4 同时修改。另外,想知道当初的10是怎么制定的,有标准吗?

    2013年8月01日
  • 南瓜叶

    本议案一旦通过,《出走社社民积分制度》相应条款“5.3、违反《出走社反占坑条例》,视不同情况,扣10分、5分、3分、2分、1分。”需要修订。

    2013年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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